基層將可使用非基本藥物
- 發佈時間:2014-09-11 05:52:5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9月10日訊 記者吳佳佳報道: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政策作出調整。《意見》規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農村鄉鎮衛生院可按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從醫保或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中,配備使用一定數量或比例的藥品,以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這一政策出臺意味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不再受到只能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限制,患者在社區醫療機構和衛生院選擇用藥的範圍擴大,基層與大醫院用藥銜接也更加方便。此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常用低價藥品採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已經明確,為做好低價藥品採購和使用政策聯動,逐步提高醫療機構常用低價藥品使用量。
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強調,在允許基層使用非基本藥物的同時,各地依然要不斷提高基本藥物使用量,強化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主導地位。堅持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逐步實現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配備並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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