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9座報亭遭城管暴力強拆律師稱涉嫌違法
- 發佈時間:2014-08-12 08:17: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北京69座報亭遭城管暴力強拆 律師稱涉嫌違法
7月31日23時至8月1日清晨,短短幾個小時內,北京市朝陽區共有69家報刊亭被強制拆除。這是近年來北京市發生的最大規模的報刊亭拆除行為。
作為北京市政府曾經的“為百姓辦實事”文化標桿,一直以來,報刊亭承擔著提升城市文化功能、解決下崗工人等群體再就業的社會維穩功能,是解決政府之憂的安置亭,更是首都的一道文化風景線。是什麼原因讓曾經的文化標簽變成了整治重點?
一夜之間,
69家報刊亭被強制拆除
對於梁桃來説,7月31日是一個噩夢一般的日子。
2000年,梁桃一家與隸屬於中國郵政的北京報刊零售公司簽訂了《郵政報刊亭業務代辦經營協議書》,負責北京市朝陽區永安裏附近兩家報刊亭的日常經營。14年來,這兩家報刊亭是梁桃全家五口人唯一的生活來源。
7月25日,梁桃像平常一樣坐在建外大街京倫飯店前的報刊亭裏照應生意,下午時分,兩名身著制服的城管人員來到梁桃的報刊亭外,其中一名男性城管通知梁桃,28日之前她必須將這個報刊亭挪走。
梁桃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城管説電視上報紙上都説了,不讓賣飲料,我賣飲料就得挪走。我問他們挪到哪兒去,他們説這是你們自己的事情,然後就這麼走掉了。”
梁桃傻了,她的報刊亭雖然確實售賣飲料,但這是代辦經營協議裏允許的,怎麼現在就讓她挪地兒呢?
還沒等梁桃反應過來,在不遠處的秀水市場經營另一個報刊亭的公公著急地走了過來,告訴了她同一個消息,城管説秀水市場門口的報刊亭也要挪走。
梁桃説,“我一聽就急了,這些亭子都是報亭公司(北京報刊零售公司)建的,位置也是他們選的,我們哪能説動就動啊。況且不賣飲料就不賣唄,挪地兒有什麼用。”
梁桃很快聯繫了報刊亭的産權所有人——北京報刊零售公司。聯繫後才知道,收到通知的並不僅僅是她家的報刊亭。
據北京報刊零售公司介紹,7月25日起,他們收到了多個經營人打來的電話,原因皆是因為收到了來自城管、社區服務中心等單位的口頭通知,要求經營人在幾日內清空或挪移報刊亭,但是北京報刊零售公司並沒有收到來自任何部門的任何正式通知。
“報亭公司和我説沒事,他們會幫忙協商,我們就回家了。” 梁桃説,“但是28日城管又來了,就説了一句你趕緊清空,31日我們就拆了,然後就走了。”
雖然有北京報刊零售公司的承諾,梁桃還是不放心。31日夜晚,他們一家人沒有像往常一樣收拾回家,而是聚集在了秀水市場公公婆婆的報刊亭這裡。
23時,報刊亭附近開來了一輛卡車和一輛叉車,下來了十來個人。“我不知道他們是街道、城管還是公安,有的人穿著城管制服,有人穿著便服。當時我和老公在亭子外,公公婆婆在亭子裏,婆婆把門鎖住了。我們問他們:憑什麼要拆我們的亭子,但是沒人理我們,幾個人上去就直接砸門了。”梁桃回憶道。
現場起了衝突,梁桃婆婆的手在拉扯中被對方砸傷了。看到妻子受傷,梁桃的公公衝上去開始撲打對方,但是很快就被對方制服了。束手無策的梁桃一家人眼睜睜地看著對方將兩個亭子都給砸毀了。
“公公被送去了派出所,説是因為影響執法被刑拘了,現在也沒有放出來。婆婆手傷了幾天,醫院讓住院,住院費要8000,我們幹這個一年也就賺三四萬,哪來的錢交住院費,現在連維持生計的法子都沒有了。”梁桃哽咽了起來。
據了解,7月31日23時至8月1日清晨,短短幾個小時內,北京市朝陽區內共有69家報刊亭被強制拆除。北京報刊零售公司的員工在接到消息後趕到了其中幾個拆除現場,手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向現場拆除人員宣稱報刊亭屬於國有資産,但是仍然沒有阻攔成功。
拆除原因尚不清楚
北京報刊零售公司負責人向《中國經濟週刊》透露,公司在今年4月收到了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下發的有關整治報刊亭的通知書,目前各區的整理活動均已開展。“我們制定了嚴格的治理方案,下大力氣治理亭外擺攤和超範圍經營,要求退回亭內經營。但是你可以治理,不能説都不説就拆啊!”
《中國經濟週刊》獲悉,7月25日,北京市有幾十家報刊亭收到了類似的口頭通知,這些報刊亭都屬於朝陽區管轄範圍內。被告知的理由不盡相同,有的是“涉嫌超範圍經營”,有的是“影響市容市貌”,有的乾脆説“就是上面的命令”。
崔美伶是朝陽區大望路西北角一處報刊亭的經營人。1999年,和丈夫雙下崗的崔美伶成為當年北京“為老百姓辦60件實事”的受益者。十幾年來,她總是充滿熱情地賣報紙,幫市民換零錢,義務給人指路,她的報亭曾被評為“示範報亭”。報刊亭收入不高,2008年之前每月凈利潤還有7000元,近幾年報刊業不景氣,她每月賣報只有2000多元。這是一家三口的全部生活來源。8月1日淩晨,她的報刊亭也沒有逃過拆除厄運。
“城管來拆的時候説北京馬上要開APEC(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了,我的報刊亭影響市容市貌了。”崔美伶説起這件事就委屈地哭了出來,“我的報刊亭一直被評為示範報亭,除了報紙雜誌什麼都不賣,我怎麼就影響市容市貌了?我旁邊那麼多非法散攤都不管,我合法經營,為什麼還拆我的?”
據了解,2007年,北京市曾出臺過《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根據該《規範》,距過街天橋和人行地道出入口、軌道交通站點出入口、公交車站的人流疏散方向15米範圍內的人行道不應設置報刊亭,佔地面積不應大於6平方米,寬度5米以下的人行道不應設置報刊亭。同時,北京市郵政部門2005年出臺的《北京市文明示範報刊亭標準》中也明確規定,報刊亭不得出售煙酒、飲料、膠捲、電池、食品。但後來,北京部分報刊亭獲得工商部門許可,可以出售飲料。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對被拆除的幾家報刊亭實地考察後發現,一部分被拆除的報刊亭並未違反上述《規範》的規定。比如位於朝陽區和平東橋附近、中國電影家協會門前的報刊亭,附近既沒有地鐵天橋,也不涉嫌佔道。在溝通期間,該報刊亭的經營人孫建花無奈向街道辦事處領導下跪,但是該報亭仍然在8月1日淩晨3點多被強制拆移到了距離馬路約300米的和平家園小區內。
政府相關部門:“不清楚這件事”
據多家媒體報道,報刊亭拆遷的原因可能與7月25日的一則新聞有關。7月25日,《北京日報》《北京晨報》等本地報紙均報道稱,記者從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獲悉,2014年,北京市將對地鐵口、過街天橋等位置的佔道早餐車、報刊亭進行清理,騰出擠佔的道路空間,同時報刊亭也將重新設計,力求與街道風格統一。
對此,《中國經濟週刊》聯繫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其宣傳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相關規定,現階段市容管理部門並沒有拆除報刊亭的規劃。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市容管理部門對於報刊亭的整治,主要集中在“不要違規賣水、食品”,不要佔道,整治過程中會提供相應的規劃予以參考。“報刊亭有問題,我們會聯繫報刊亭經營人或郵政去自行整頓,我們不會也不負責拆除報刊亭”。
據悉,當晚執行拆除活動的城管大隊隸屬於北京市朝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中國經濟週刊》電話詢問當天的報刊亭拆除事宜,該局工作人員稱,關於該事件的解釋説明由朝陽區委宣傳部負責。朝陽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卻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目前還不清楚這件事情。
《中國經濟週刊》隨後撥打了朝陽區政府服務熱線,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稱,朝陽區政府沒有接到拆除區域內報刊亭的通知。
口頭通知執法是否構成違法?
在此次“拆除門”中,最讓經營人和北京報刊零售公司不解的是,他們迄今仍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解釋拆除的原因究竟是什麼。
北京報刊零售公司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朝陽區拆報刊亭的行為令他非常不解,“作為報刊亭的産權單位,事先竟沒有和我們打招呼就直接拆除,也沒有任何書面通知,拆除的消息還是經營者告訴我們的。我們非常難以理解,無法接受。”
根據2012年3月12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與市郵政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報刊亭設置和管理的實施意見》,郵政企業是報刊亭建設和經營管理的責任單位。郵政企業在建設和管理報刊亭時,需要遵守《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上述兩份文件對報刊亭的位置和大小做出了明確要求。
北京市中兆律師事務所的楊翼飛律師表示,根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報刊亭在建設前需要向市政管理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政管理行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設置。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而設置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報經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強制拆除。
但是楊翼飛律師同時指出,即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有權進行強制拆除,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時,也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的規定依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明確指出,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同時,該法律還指出,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
楊翼飛律師表示,在書面通知中,行政機關有責任清楚告知相關執法決定的法律依據。“比如説,你這個報刊亭如果存在不規範或者非法建設的情況,通知中要説明具體違反規範的內容。同時,行政機關還需要説明自己執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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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報刊零售公司負責人表示,從開始強拆到現在,報刊零售公司都沒有接收到任何文件通知上述報刊亭會被拆除或“移改”,強拆報刊亭造成國有資産流失也給報刊經營人帶來損失。目前公司正在全力安撫經營人的情緒,統計經營人的受損情況,並在積極與律師溝通,對依法追責進行研究。記者 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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