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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車消費糾紛持續升溫

  • 發佈時間:2014-08-10 20:30:46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李子晨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汽車(含零部件)的投訴12643件。與2013年上半年相比,投訴量增長了29.2%。其中品質、合同和售後服務的投訴量佔到八成多。《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正式實施後,汽車類産品的投訴明顯增加。投訴重點主要在以下方面:一是品質問題。輪胎起包、後橋、曲軸斷裂、新車內氣味怪異等。

  如2014年6月2日,湖北省宜都市李先生駕駛購買不到一個月的新轎車,行駛里程1420公里,車輛右輪與汽車懸挂脫離,車輪僅靠剎車管與車體相連,已不能行駛。

  二是合同違約。緊俏車型加價銷售或附帶加裝飾等一些不合理的提車條件。

  三是不履行“三包”義務。湖北省襄陽市消費者彭先生投訴稱:他于2013年11月18日購買了一輛家用汽車,2014年3月,在行駛過程中,該車發動機曲軸突然斷裂,發動機嚴重受損。彭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維修車輛,並承擔相關修理費用。銷售商家卻以該車是“庫存車”已在價格上給予優惠,不享受“三包”服務為由不給消費者進行維修。

  四是強制購買保險,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2014年1月2日,消費者張先生在某汽車專賣店選中一款新車,準備買回家作為女兒的嫁粧。但在付款時遇到了難題。原來該汽車專賣店有一項規定,凡來購買汽車的消費者需要同時在該店購買3年的某保險公司車險,否則不給提車。

  張先生看了其指定保險的相關條款後認為該保險價格比較貴,為了能夠順利提車只好同意先購買一年,但專賣店不同意。經反覆協商,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無奈只好投訴到消協。

  消協工作人員認為經銷商賣車搭售保險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經調解,經銷商同意消費者購車並無需在該店購買保險,張先生如願購買到了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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