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與發展備受矚目。2月27日,《證券日報》記者從致公黨中央2017年全國兩會媒體通氣會上獲悉,致公黨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報送了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穩妥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提案》。該提案建議,以新三板為試驗田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並針對新三板提出全方位的改革與發展建議,其中包括創新層之上再設置一個市場層次進行公開發行股票掛牌公司交易、在頂層市場採用連續競價交易方式、完善交易制度、解決流動性匱乏等具體建議。
提案認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是新三板市場穩定運作的基石。考慮到擬公開發行公司資質較好並經過嚴格審核,建議將參與公開發行及後續交易的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計算口徑從證券資産調整為金融資産,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産金額標準從500萬元降為50萬元,並可參照證監會最新發佈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建立多維度的投資者適當性認定體系。
針對流動性匱乏問題,該提案提出四條具體建議,一是完善新三板交易制度。推出新三板大宗交易系統、推進私募基金做市試點工作、完善協議轉讓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新三板做市商評價機制。
二是引入多元化長期機構投資人佈局新三板。推動封閉式公募基金以及混合型公募基金投資新三板掛牌證券;儘快制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新三板市場的制度安排;推動將新三板股票納入保險資金、社保基金和企業年金等長期資金投資範圍。
三是優化新三板股票定向發行機制。放開新三板股票發行人數35人限制;加快推出一次審批、分期實施的儲架發行制度,以及掛牌公司股東大會一次審議、董事會分期實施的授權發行機制。
四是解決掛牌公司申請IPO的制度銜接問題。目前就新三板掛牌公司申請IPO是否需要清理契約型基金、資管計劃和信託計劃股東,政策尚未明確,導致市場對該三類産品高度警惕,已影響到企業的融資效率、交易方式的選擇以及股票流動性的提升,建議對此儘快予以明確。
自2016年6月份新三板市場第一次實施內部分層以來,已逾半年時間,市場高度期待的分層後的差異化制度安排始終未能推出,尤其是創新層制度供給節奏稍顯緩慢。為此,提案建議加緊推出新三板分層後的差異化制度安排。
具體建議包括儘快明確掛牌同時進入創新層操作細則;對進入創新層的公司在發行融資、交易、投資人門檻等方面給予更加優惠的制度安排。激活創新層的交易和融資,明顯改善創新層的流動性,讓創新層的公司享受更優質的資本市場服務;提高創新層公司規範運作及資訊披露的自主性及有效性。強化掛牌公司及董事會秘書的規範運作及資訊披露意識,落實掛牌公司資訊披露部門及董事會秘書的主體責任。在創新層公司自主資訊披露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的前提下,對創新層主辦券商持續督導要求進行適當調整,由終身督導變為有期限督導。
另外,提案還建議進一步豐富新三板的産品供給,推動新三板成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如建議儘快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的債券品種(可轉債、可交換債等);加快推出資産支援證券品種;開展掛牌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試點;開發多元化的新三板指數産品等。
(責任編輯:張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