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李國華在兩會期間發表提案《關於加大非法集資防範處置工作力度的提案》建議,加大力度開展對非法集資活動的全面排查、專項整治,摸清風險底數,加大處置力度。重點要加強對P2P網貸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貸款仲介公司、理財公司、 房地産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易發生非法集資行為的行業和領域的排查。
近年來,隨著經濟增長放緩、金融脫媒和網際網路金融的快速發展,非法集資活動更加隱蔽、形式更加多樣、問題日益突出。2015年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件數量近6000起,涉案金額近2500億元,參與集資人數逾150萬人,同比分別上升了71%、57%、120%。2016年一季度,非法集資立案數即達2300起,為歷年最高峰。
李國華表示,目前非法集資呈現三大特徵:犯罪手法翻新升級,“泛理財化”特徵明顯;犯罪形式專業隱蔽,欺騙誘導性強;網路化趨勢明顯,波及範圍廣,打擊處置難。面對非法集資活動的新特徵、新問題,需要加強綜合治理,堅持打擊與防範並重,在有效處置化解風險的同時,進一步防範新的非法集資活動産生。
在措施方面,李國華表示,首先要排查清理,遏制蔓延勢頭。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合力,堅持“打早、打小、打苗頭”,有效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防範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其次,要增強對新型金融業態的敏感性,對以提供資訊諮詢、技術服務為名,實質上從事金融業務的各類新型市場主體,要及時納入金融監管範疇,避免一些實質上的金融機構因游離于監管之外而“野蠻生長”,滋生風險。對名實不相符、主業不清晰、經營不規範的各類機構,要堅決取締並清除出金融市場。
另外,非法集資監管往往涉及多個監管部門,為此,李國華建議,要明確職責,強化金融監管。統一監管規則,強化金融監管協調。在現有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基礎上,將現有監管模式從機構監管逐步過渡到功能監管、行為監管上來,落實“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防範非法集資行為利用監管空白,形成跨行業、跨市場傳遞的風險。
最後,李國華提出,“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要構建完善的內控合規體系,嚴禁向涉嫌非法集資的投資公司、理財公司、網貸公司等機構提供融資、結算等服務,加強各類賬戶監測、預警和管理,規範內部員工日常行為,嚴防員工盜用金融機構名義參與非法集資活動,防範道德風險,建立金融機構與非法集資的‘防火牆’”。
(責任編輯:劉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