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佈400余個山寨社團 如何用國字頭招搖撞騙
- 發佈時間:2016-05-08 10:20:0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奢侈品協會、中國風水學會、中國國際書法家協會、中國房地産行業協會……這些乍看上去“高大上”的行業協會,日前卻紛紛出現在民政部公佈的“山寨社團”名單中。
不久前,民政部公佈了100個“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這是不到2個月的時間內,民政部公佈的第五批名單。目前,被公佈的“山寨社團”總數超過400個。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斂財牟利是這些社團的主要目的。雖然遭到點名通報,但一些社團的運營依然故我,仍在繼續收納會員、組織活動。
八成以上有“國字頭”,有些曾被通報社團依然組織活動
記者梳理髮現,在被通報的400多家社團中,八成以上名稱裏都有“中國”字樣,其他還有“中華”“全國”等字樣。其中,“中國攝影家協會”“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中國投資協會”等還與正規社團重名。
根據我國社會組織登記註冊的相關規定,在內地成立社會組織,需依法在民政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全國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民政部批准;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等字樣。
據悉,“離岸社團”“山寨社團”主要是一些內地居民,利用境內外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的差異,在登記條件寬鬆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註冊的社會組織。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馬慶鈺告訴記者,“山寨社團”往往都是“拉大旗扯虎皮”,虛擬冠冕堂皇的頭銜讓公眾對其難辨真假。
“與正規協會的公益性質不同的是,多數‘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是牟利,打著五花八門的旗號吸納會員、違規收費。”廣西作協會員、河池市文聯副秘書長石肖永説,從通報情況看,文藝、食品、醫療領域是“離岸”、“山寨社團”的重災區。
同時,“山寨社團”還逐漸出現在新興行業。此次曝光的社團名單中,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會、中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等4家網際網路金融社團赫然在列。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在已通報的名單中,仍有多家社團在繼續開展活動。5日,記者去電被通報的中國藝術家協會諮詢入會事宜時,一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提交代表作和申請書後,一個星期即可批准入會。“我們協會是2005年在香港註冊的,在業內名氣很大,會員近萬名。雖然被通報,但目前我們的工作還在正常進行。”該工作人員説。
揭秘三大斂財術
據統計,近年來,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已接到涉及“山寨社團”的投訴案例200多個。
民政部黨組成員、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告訴記者,“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等手段在境內斂財,有些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記者調查發現,“離岸社團”“山寨社團”斂財手段多樣:
——明碼標價買賣頭銜和獎項。
一位曾加入過“山寨社團”的攝影愛好者告訴記者,成為一個“山寨社團”會員的過程非常簡單:填個申請表,交上幾十元、上百元所謂工本費就可以了。
廣西南寧書法愛好者老蘇,近幾年通過繳納會費的形式成為“中國書畫名家研究會”等10多家協會的會員或副會長。他告訴記者,各協會入會費門檻不一,少則三四百元,多則1000元,“不少都是終身會員制,申請時一次性繳納所有費用。”記者查詢發現,“中國書畫名家研究會”正是被民政部通報的“山寨社團”之一。
“中國企業發展促進會”也是被通報的“山寨社團”。該社團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要想成為協會的理事單位需要交5萬元,企業主要負責人可擔任促進會理事,每屆任期5年,頒發牌匾和證書。如果要成為副理事長單位、理事長單位和副會長單位,費用更高。
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山鷹認為,一些個人與單位之所以願意掏錢參加這些社團的活動,主要是受到頒發獎項的吸引。例如獲得“傑出青年獎”“傑出華人獎”“最具影響力獎”等,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商業價值。
——通過培訓交流搞活動大肆收費。
搞培訓和交流活動也是這些社團的另一主要斂財手段。
曾被通報、現在仍繼續開展活動的中國藝術家協會一名工作人員稱,如以該協會名義開展商業活動,需要交納幾萬元的費用。
據老蘇介紹,其加入的幾個協會也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辦書法交流、旅遊觀光等活動。參加活動除了場地費之外,其他費用均需自理。“每次活動個人開支2000—3000元,有的是一次性繳納給活動的組委會,由組委會統一安排食宿,有的則是繳納一部分定金,事後再結算。”老蘇説。
“中國風水家協會”也在通報名單之列。記者致電協會的高姓負責人,他表示,協會有一批水準不錯的“大師”,要是請他們看風水,“服務”收費是2萬元以上。
——巧立名目變相敲詐勒索企業。
安徽一位民營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這些年經常收到一些社團發來的評比、邀請函,個別協會甚至威脅稱如果不參加評比,就會在業內被看低、市場被擠壓。
此次曝光名單中有一家“中國産品品質協會”。廣東省質監局官網資訊顯示,該局此前曾查處了一家與“中國産品品質協會”簽訂業務代理協議的公司,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是協會21315系統中心在廣東地區的代理單位。結果,該公司卻冒充質監局的身份致電企業,要求繳納“品質信譽企業”建檔費等,50多家企業遭騙取千元不等的“費用”。
?加大權威資訊披露力度,合力監管提高違法成本
民政部多次下發通知,不允許社會組織打著政府機關的旗號開展活動。“凡是遇到用政府光環包裝自己、打著政府名義開展活動的,絕大多數都有問題。”詹成付説。
記者了解到,目前,公眾可以通過中國社會組織網,對在民政部合法登記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進行查詢核實。或者撥打與該協會、學會相關領域的職能部門或民政部門對外公佈的電話,請求幫助查詢或諮詢。此外,還可以通過網路搜索該協會、學會相關資訊,關注其真實與合法性。
“民政部通過公佈名單的方式,讓更多的人知道‘山寨社團’,邁出了規範治理的重要一步。”馬慶鈺説,下一步應著力打造規範效果更明顯的信用資訊平臺。
此外,劉山鷹等專家指出,“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是因為有很大的需求和逐利空間。要從根本上減少各類評獎活動,規範培訓、會展市場的收費,維護企業合法權利。
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蔡志強説,應對社團組織劃定底線、紅線,進行多方監管。對“山寨社團”要嚴管嚴罰,提高其違規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