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經濟體制改革重點敲定 涉及10大領域50項任務
- 發佈時間:2016-04-01 07:20:0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責任編輯:吳起龍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日前,國務院批復同意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這也意味著今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重點任務得以敲定。
《意見》要求,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要做到四個“更加”,即:更加突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加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更加突出基層實踐和創新、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
具體來看,《意見》提出了10個領域50項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在國有企業改革、創新驅動發展、政府職能轉變、財稅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新型城鎮化、構建對外開放新體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社會事業相關改革、改革試點和改革督查評估等多個重點領域均做了詳細的指導和要求,問題意識及實踐導向十分明確。
例如,在如何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增強市場微觀主體活力這一問題上,《意見》提出,要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探索建立與市場化選任方式相適應的高層次人才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薪酬制度。與此同時,未來還要進一步放寬非公有制經濟市場準入,廢除制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改善和優化服務。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
對於海內外各界較為關心的對外開放新體制上,《意見》明確指出應推進高水準雙向開放,推進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改革,擴大金融、文化、電信、網際網路、商貿物流等服務領域開放,簡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程式。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針對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給出了支援措施:一方面,動態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限制類商品目錄,著力培育以技術、標準、品牌、品質、服務為核心的綜合競爭優勢;另一方面,擴大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和市場採購貿易試點,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同時加快環境保護、投資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競爭政策等議題談判。
從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到逐步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從進一步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再到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分析人士普遍認為,本次《意見》不僅直面了當下中國經濟體制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而且給出的對策亦充分體現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五大發展理念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