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年清理政府性基金將為社會減負260億
- 發佈時間:2016-02-10 07:34: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來自財政部的最新消息,從今年2月1日起,我國有3項政府性基金起徵點降為零或停徵,7項整合歸併,同時教育費附加等3項政府性基金的免征範圍進一步擴大。財政部測算,2016年各項清理政府性基金舉措將為企業和個人減負約260億元。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2016年我國將加大清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力度,按照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財政部已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
政府性基金,是政府為支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徵收並且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在水利、電力、鐵路、民航等領域設立了多項基金,促進了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事業發展。
近年來,由於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政府性基金項目重復設置,數量越來越
多、規模越來越大。為此,國務院明確要求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經過多輪清理,政府性基金項目已由2000年的327項減少到目前的28項,基金管理的規範性也得到明顯改善。
2016年我國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介紹,2016年我國將取消地方違規設立的部分基金,如車用天然氣調價收入資金、大工業用戶燃氣燃油加工費等。
自2月1日起,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自2月1日起,還將3項不能更好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的基金徵收標準降為零或停徵。包括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和育林基金徵收標準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另外,還將整合7項徵收對象相同、計徵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的基金,包括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三峽水庫庫區基金3項基金合併為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等。
據介紹,經過此輪清理規範後,我國政府性基金項目將由28項減少到2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