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四項措施保證政府性基金公開公正透明
- 發佈時間:2016-01-29 14:2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1月29日電 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同意了《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今日表示,對於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將採取四項措施予以規範管理,保證政府性基金公開、公正、透明,資金使用能夠符合老百姓的意願,符合當初政府性基金設立的目的。
國新辦2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介紹《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關政策情況,並答記者問。
史耀斌表示,這次清理以後,基金項目由28項減少到23項,對於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將採取四項措施予以規範管理。
第一,建立目錄清單制度,把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在財政部門戶網站上公佈出來,包括項目名稱、設立依據、徵收標準,徵收期限等等,讓大家來監督。目錄清單之外的,不管是以什麼名義出現的基金,企業、個每人平均有權拒絕繳納。今後,若相關政府性基金政策做出調整,都會在目錄清單上及時更新,這樣大家就可以非常清晰地知道有多少種、怎麼徵的、徵多少、用在什麼地方。
第二,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亂收費的行為。通過設立電子郵箱、網路平臺等多種方式,完善舉報和查處機制。如果企業或者是個人發現有亂收費的現象,可以通過這幾種方式及時反映到監督管理部門來,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將及時查處和處罰亂收費、亂收基金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加強政府性基金和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統籌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使用和政府一般預算收入的使用,在管理上、在公開透明上、在預決算的公開上都等同起來,這樣就可以知道收的這些錢做了哪些事情。
第四,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基金使用效益的績效評價。通過第三方機構評估,而不是政府自己評估,來保證評估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依據第三方評估得出的結論,政府可以作出判斷,是保留或者取消,還是作出必要的調整,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
史耀斌指出,通過上述四項措施,保證政府性基金公開、公正、透明,資金使用能夠符合老百姓的意願,符合當初政府性基金設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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