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下達地方債置換限額 2016年將提前發行
- 發佈時間:2016-01-15 09:09:27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記者獨家獲悉,財政部日前已向省級財政部門下達2016年地方存量債務的置換債券額度上限規模,地方債置換額度上限較去年有所增加。
財政部下達2016年置換債券額度較去年提前。財政系統人士表示,今年置換債的發行將有所提前,預計2016年上半年將有大量置換債券發行。
“所謂額度上限,就是假如財政部下達的置換債券額度上限是1000億元,地方省市可以發900億元,也可以發1000億元,但不能超過1000億元,最終發行規模未必會達到上限。”華北某省市債務辦負責人解釋稱。2015年,地方政府需按財政部下達的置換額度全額發行債券。
截至發稿前,財政部未就置換債券額度上限規模等問題回復記者的採訪函。
2016年置換債券額度增加,可置換以後年度到期債務
2015年地方債發行安排中,財政部于2015年3月、6月、8月分三批下達地方債置換額度,總額度3.2萬億元。置換額度在各省級地方政府之間分配,地方政府則需按照財政部下達的置換額度全額發行債券。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去年12月26日表示,置換原則上由省級政府根據償債需要、市場情況自行確定,中央政府不再硬性下達置換債務額度。這意味著,省級政府在置換債發行上將擁有更多自主權。
記者從地方財政系統了解到,地方財政系統在2015年底統計2016年及以後年度債務到期情況,並在2016年年初上報財政部。
“地方先向財政部報一個置換債務的數額,財政部根據全國情況統籌協調,”前述華北地方債務辦負責人表示,“如果有的省份報得多了,財政部就會砍掉一部分,然後再向地方下達具體的置換債券額度上限。”
記者了解到,日前財政部已向省級財政部門下發置換債券額度上限規模,置換債券額度上限較去年置換債規模有所增加。即是,2016年置換債券額度將超過2015年的3.2萬億元,但記者尚未獲得具體的置換債規模上限數額。
“置換債券額度上限有所增加,增幅也比較大,”西北地區一省份債務辦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今年置換債券也可以置換以後年度到期的債務。”
置換債發行將提前,今年將分兩次置換
對於置換債規模,樓繼偉去年12月26日介紹,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餘額15.4萬億,其中1.06萬億是過去批准發行債券的部分。除去這部分之外,剩餘的通過銀行貸款、融資平臺等非債券方式舉借的存量債務,國務院準備用三年左右的時間進行置換。
2015年政府債務已置換3.2萬億,因此地方政府還有11.14萬億的存量非債券債務等待置換。市場則對“三年”的理解有所爭議,主要爭議點為是否包含2015年。如包含2015年,則未來兩年平均每年置換5.57萬億;如不包含2015年,則未來三年平均每年將置換3.71萬億。
換言之,不論何種情況,未來幾年置換債的發行規模都將超過2015年的3.2萬億。“今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甚至負增長,增加置換債規模可以緩解地方財政壓力。”東部省份人大常委會預工委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2015年,第一批1萬億置換債券額度於今年3月中旬下達,各省份從今年5月中旬才發行地方債,發行時間集中在下半年。
“去年存在一個問題,置換債券下半年才發行,但需要上半年還款的地方就存在壓力。”華東地區一地級市債務辦負責人向記者表示:
財政部下達置換債券額度上限後,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安排置換債發行。
多位地方財政系統人士表示,因為額度上限下達較早,今年置換債發行將提前。“這幾天在填報具體項目金額,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置換。”前述華東地區地級市債務辦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在提前發行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有更多的時間發行更大規模的置換債。同時也解決債務資金到位緩慢的問題。
樓繼偉去年12月26日在回答全國人大代表詢問時則表示,為了避免地方競相發債對市場産生衝擊,(要)做好地方債券發行與國債發行平穩銜接,將對置換債的發行進度做必要的組織協調。
“因為置換債和新增債的規模都會增加,今年有更多的地方債將要發行,”前述西北省份債務辦負責人坦言,“因此今年地方債發行壓力會大些一些,債券市場的供給增加,金融市場不知能否承受。”記者獲悉,目前新增債券額度尚未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