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國資委向企業放權:清單以外事項企業自主決策
- 發佈時間:2015-07-13 01: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國有資本管理改革,重點在於什麼不管、什麼該管以及如何管。
7月9日,國務院國資委發佈《關於地方國資委調整優化監管職能推動完善國資監管體制的調研報告》(下稱“報告”),報告顯示,截至4月末,天津、上海、江蘇等13個地方國資委已經制定履職事項清單,明確清單以外的事項由企業自主決策。向企業下放的審批事項主要包括主業內投資規劃、産權管理、企業改制和部分領導人員管理等。“國資委向國企簡政放權主要是確定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激發企業活力,使其更能適應市場競爭環境。”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宏觀研究部主任賈晉京告訴記者。
同時,報告顯示,地方國資委在以管資本為主,進一步突出監管重點方面也有積極的探索。對此,賈晉京認為,現代化的企業治理結構頂層都是金融控股集團,並通過資本進行管理,因此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是我國國資管理改革最根本的方向。
多地面向企業放權
記者獲悉,《天津市國資監管清單》已于7月8日公佈。以天津為例,清單分為兩個部分,分別為“審核、核準、事前備案、決定事項”清單(下稱“審核清單”)和“事後備案、報告事項”清單(下稱“備案清單”)。
其中,審核清單包括發展戰略管理事項、主營業務管理事項、改制重組管理事項等14個大項及其細分的45個小項。備案清單包括規劃管理事項、一般産權管理事項等13個大項及細分的29個小項。報告顯示,天津減少了20%的監管事項。
清單還指出,今後,天津市國資委將嚴格按照清單規定行權履職,對於清單外的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事項,由企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國資監管規定及公司章程自主決策。
此外,陜西、河北、江蘇等地也從主業內投資規劃、産權管理、企業改制和部分領導人員管理等四方面向企業放權。例如,陜西、河北將主業範圍內的企業投資計劃、投資項目等審批備案事項全部下放;河北取消對國有股東質押上市公司股份和因國有股東破産、清算、登出、合併、分立等原因導致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變更事項管理;江蘇明確了改革方案需報省國資委審批的省屬企業重要子企業名單,其他子企業改革方案由集團自主審批。
四個方面進行探索
對於國有資産管理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援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國資委報告稱,各地國資委按照“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的要求,在管好資本佈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四個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國資管理改革為何要以管資本為主?
賈晉京説:“現在稍大型的企業頂層都是金融控股集團,其管理方式以管資本為主,管資本就是要針對資本的估值實現保值增值。這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大趨勢。”
他還認為,我國的國有企業要有競爭力就需要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
同時,湖南省社科院經濟所所長肖毅敏在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認為,國資委從“管人管事管資産”的舊管理體制向“管資本”的轉變是國資監管改革要啃的硬骨頭。
從管資本的具體方式來看,報告稱,在資本投向方面,地方國資委普遍加強對一級企業發展戰略、主營業務、投資計劃管理;資本收益方面,明確對一級企業財務預決算審核、國有資本收益收繳進行管理,對企業工資總額、年金方案、股權激勵方案進行審批。
此外,在資本運作和資本安全上,地方國資委還對國有股權變動、産權協議轉讓等事項進行審批,對出資企業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派駐監事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