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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監局:高溫作業每人每天配發2.5升清涼飲料

  • 發佈時間:2015-07-10 07:28:21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雷嘉  責任編輯:朱苑楨

  每年6月到9月,用人單位應為所有高溫作業人員提供清涼飲料和防暑藥品,清涼飲料的水溫應在8℃至12℃之間,含鹽量0.1%至0.2%,且發放量不少於每人每天2.5升。昨天,市安監局發佈北京市地方標準《工作場所防暑降溫技術規範》,對防暑降溫給出了細化、量化的規範。雖然並非強制性,但這是國內第一份防暑降溫地方標準。

  2012年盛夏,國家安監總局等四部委聯合修訂並下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對“高溫天氣”進行了界定——日最高氣溫35℃以上天氣,並規定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依法享受崗位津貼,單位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充抵高溫津貼。去年,北京市又上調高溫津貼最低標準:室外和室內高溫作業的補貼最低標準分別上漲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別上漲了60元和30元。

  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規範》對一些細節進行了詳細的量化規定。除了發放清涼飲料外,還需要配備的防暑藥品包括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清涼油等。高溫天氣戶外駕駛機械車輛的作業崗位,駕駛室內氣溫不應高於28℃。用人單位要為高溫作業人員設置隔離控制室、休息室,並使室溫保持在24℃至28℃。

  對話

  “2.5升清涼飲料不是憑空想出來的”

  對話人:市安監局職業衛生綜合處處長丁大鵬

  北青報:既然已經有國家法律法規了,為什麼還要制定《規範》?

  丁大鵬:我們在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拿著國家《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到了企業卻不好使。上百人的建築工地每天只供應一桶綠豆湯,藥品只有幾盒清涼油,企業還理直氣壯:“我們沒違規啊。”國家的《辦法》只做了一般性規定,我們北京市執行起來還需要具體的技術措施。國家《辦法》是執法依據,《規範》則為執法提供技術支撐。

  北青報:《規範》中那些詳細的數據是怎麼制定出來的?

  丁大鵬:市安監局是政府行政和執法部門,所以不能是我們制定,而是我們委託專業機構來制定。《規範》是我們委託本市職業衛生技術支撐單位之一——北京市化工職業病防治院制定的。他們也不能憑空想像出“每人每天2.5升清涼飲料”。從2013年立項後,他們就成立起草小組,由職業病專家、安全生産專家、疾控專家等多領域專業人士組成,然後去企業、工地做大量調研。可以説,《規範》中任何一個規定都不是拍腦袋想出來的,每個細節都有科學依據。

  北青報:在制定《規範》過程中有沒有借鑒其他地方的同類標準?

  丁大鵬:很遺憾,起草之初我們確實找過,但發現國內還沒有同類的地方標準。倒是我們的草稿完成後,有一些省市區來找我們要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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