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當專車 最高罰三萬 南昌多部門約談召車平臺
- 發佈時間:2015-06-14 18:45:46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11日,南昌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工商、物價等多部門共同首次約談網際網路召車平臺和租賃公司,明確指出一號專車、神舟租車業務,使用私家車或租賃車配備駕駛員,從事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輸服務並按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客運服務是違法行為。南昌並將加大對非法營運的打擊工作,一旦查獲,最高可予以3萬元處罰。
今年已查處6起專車非法營運作為
11日,南昌市多部門向媒體回應稱,目前以一號專車平臺為代表的召車網路平臺,在南昌大量接入租賃車和私家車等非經營性社會車輛,隨意發放駕駛員終端軟體,導致大量私家車、租賃車等社會車輛進入城市客運市場。
網路召車平臺的無監管,租賃公司無節制地吸納私家車等社會車輛,對現有合法經營的出租汽車造成了衝擊。11日,相關部門通報,今年以來南昌市城市客運管理處查處非法營運車輛304起,其中涉及一號專車平臺或神州租車平臺從事非法營運車輛的行為就有6起,並進行了處罰。
專車非法營運最高罰3萬元
11日,有關部門召集各方“專車”運營機構集中約談。“這是南昌市首次對專車各方叫停。”客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客管處查處的車輛都是私家車利用打車平臺軟體進入到專車運營,其中處罰也是針對個人。此次約談,首次加入了對網路召車平臺的整改,特別是針對打車軟體平臺註冊的車輛和駕駛員資訊進行清理,還包括不履行第三方資訊平臺的監管責任以及打車補貼、優惠等擾亂市場運營價格的各种經營行為進行整改。一經查獲,當即依法現場查扣,並追究第三方資訊平臺的監管責任。
客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上級部門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意見出臺之前,將嚴格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授權,從嚴查處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各類客運經營及相關業務活動行為。待上級部門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文件和法規出臺後,客管處將按照新的法規和文件執行。依據《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非法運營最高可予以300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