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推行“有位購車”引軒然大波
- 發佈時間:2015-05-30 07:24: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劉波
新華網北京5月29日新媒體專電(“中國網事”記者烏夢達)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作為交通擁堵“一體兩面”的停車難問題,已經成為困擾特大型城市的城市病。29日,北京市副市長張延昆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上表示,北京擬在2016年推行“有位購車”。先有車位,才有資格買車,這能否成為特大城市治理停車難的“殺手锏”?
為解決停車難 擬推“有位購車”
559萬多輛機動車,卻只有200多萬個停車位,停車位缺口高達350萬個,從這組數據就能看出北京停車難的現狀。有人説,上班和回家停車,找車位難於上青天,因為停車發生口角甚至打架的事例不在少數。
29日上午,北京市副市長張延昆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上表示,北京擬在2016年力爭出臺《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並按照“有位購車、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思路制定相關內容。
按照國際標準,機動車保有量與基本車位的比例應為1比1,與出行車位的比例應為1比0.2,然而北京市政府介紹,從1994年起,北京普通居民區配建停車位的指標僅為0.3至0.5戶,而目前戶均擁車率已經達到0.7輛/戶,基本車位缺口達到350萬個,出行車位缺口約30萬個,尤其是老舊小區和平房衚同區停車問題最為突出。
類似問題不僅是北京,也是特大型城市共同面對的頑疾。深圳市交管局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9月,深圳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00萬輛,但停車位缺口達200萬個。
“有位購車”如能通過將帶來哪些衝擊波?
──停車難能否得到控制?
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國尚未有城市規定購車與停車位掛鉤,北京自己曾在1998年至2004年實施憑停車證購車的政策,但這一試點並不成功。北京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治理亂停車的問題取得一定效果,但隨著汽車數量不斷增加,停車位不能滿足需求,市場上出現開具假泊車證明的情況,隨後該政策便不再執行。
對此,中國道路運輸協會秘書長王麗梅表示,控制機動車增長刻不容緩,有位停車如能實施,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儘管可能不公平,但也是無奈之舉。“北京的機動車保有量,已經不允許有這麼多車了。”
──停車位價格會大漲嗎?
一位網友表示,工薪族常糾結,先買房還是先買車?政府體貼地幫你解決了這個煩惱。“有車位才能購車”,意味著你只能先買房和車位。路堵,給車限號;路還堵,發明瞭購車搖號,並大幅提高停車費,每次交錢如被劫,把老百姓的煩惱化作了財富。
此間專家表示,在市場供需嚴重不均衡的情況下,在停車位有數百萬缺口的情況下,如果單方面推行“有位購車”,必將導致停車位價格上漲。王麗梅認為,對於炒車位行為,政府部門需加強監管。
──購車搖號數量是否會減少?
根據北京市政府的統計,過去4年來,北京新增機動車超過70萬輛,但同期新增車位只有40余萬個。這不僅意味著停車難在過去數年越發明顯,兩者之間的差距也巨大。2015年北京第二期購車搖號的中簽率已經降至172比1的“買彩票”水準。一些百姓擔心,如果實現車位與車牌掛鉤的政策,本已經十分緊缺的車牌會不會進一步緊縮?
──如何防止出現尋租腐敗?
北京市一些人大代表指出,購車搖號和“有位購車”都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對市場的干預措施,如果沒有公開透明的機制和約束監督,很可能出現尋租腐敗的空間。北京市原交管局長日前因倒賣車牌受賄開庭受審,就已經敲響了警鐘。
政策實施配套難度大 治理停車難考驗政府行政能力
目前,北京搖號購車的申請已經超過了230萬個,“有位購車”的消息一齣,迅速引爆了網路。網民“@邊聊邊扯”就表示,要買車的北京朋友先作準備吧,證明這個車位是我的──該上哪去開證明?
這並不是一句玩笑話。北京市民彭先生對記者説,且不説新小區的停車場,老舊小區根本就沒有停車位,加上全市的停車系統現在都沒實現電子化,到時候不僅誰來開證明是問題,而且極易出現倒賣、造假等問題。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情況很複雜,具體如何界定需要依靠立法來明確。因此當務之急是在2015年啟動停車普查工作,進而為下一步立法決策提供依據。
此外,京滬廣深等特大型城市目前都採取了購車搖號或者拍賣的政策,但如果疊加有位購車,會導致更為複雜的操作問題。北京市民呂先生表示:“我已經搖號三年沒中簽了,現在要我提供車位,是不是有車位就不用搖號了;要不是這樣,我再搖號三年沒中,難道還得一直花錢租個車位?”
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郭普金錶示,目前北京停車難的問題還不僅是車位緊缺,還有文明淡薄、執法不嚴等。
例如,人大近期調查發現,工作日期間,中關村地區日均違章停車800多輛,但與此同時停車位空置5000多個,翠微商圈日均違章停車1000輛左右,空置停車位2700多個。如果不能形成“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秩序,光增加停車位也難以解決問題。對此,張延昆表示,將改革“違法停車的最高處罰僅為200元、不扣分”等規定,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