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改方案已內部印發 售電側放開或成最大紅利
- 發佈時間:2015-03-22 07:36:11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3月15日已經內部印發,不久將正式發佈。兩會期間,包括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在內的多位人士也透露,《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即將出臺。新電改有望開啟萬億市場,售電側放開有望成為本輪改革的最大紅利。發電企業如五大電力集團以及有資金實力的民營資本集團有望率先進入。
今年制定電力市場建設方案
新電改方案“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的總體框架已經基本確定,關鍵在於下一步具體實施細則和試點推進。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已經就上述框架內容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性文件和試點工作意見。
去年11月,深圳市率先實施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今年1月份,發改委批復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首個監管週期電網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此外,內蒙古西部電網獲准啟動輸配電改革。這意味著新一輪電改將以邊試點邊擴容方式進行,擁有多元電網輸配端和供電能力過剩地區將是率先開展電改的試點地區。
此輪電力體制改革將重點解決以下五個問題:一是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形成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以價格信號引導資源有效開發和合理利用;二是構建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三是支援清潔能源發展,促進能源結構優化;四是逐步打破壟斷,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調動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資本積極性,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五是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電力統籌規劃。
具體的改革措施,王禹民表示,一是建立市場化交易體系,區分競爭性和壟斷性環節,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形成有效競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二是理順電價形成機制,逐步放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三是推進用電計劃改革,完善政府公益性調節性服務,提升需求側管理水準;四是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積極發展分佈式能源;五是優化電源和電網佈局,加強電網統籌規劃,完善電力監管措施和手段,改進監管方法。
隨著電力改革不斷深化,國家能源局今年將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一方面要規範現有各類交易,包括電力大用戶直接交易、跨省區電能交易、發電權交易、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等,抓緊修改完善相關市場交易規定和規則,擴大交易規模。另一方面要積極開展能形成有效市場價格信號的交易機制試點,促進建立真正有利於資源優化配置的市場化機制。
售電側放開成最大紅利
民生證券分析師認為,電改最核心的問題是競價上網,即形成電價由市場決定的機制,在買方和賣方均引入競爭,形成多買多賣的市場格局,從而提高發電、供電以及用電效率,達到全社會經濟性。
售電側放開則有望成為本輪改革的最大紅利,將改變目前電網公司統購統銷的壟斷局面。這就會使得電力用戶擁有向不同的市場主體購電的選擇權,電力生産企業可以選擇向不同的用戶賣電,電力買賣雙方自行決定電量、電價。電改政策的出臺,將開啟全國5.5萬億度售電對應的萬億元級別市場,具備電改先行條件的區域性電力平臺如內蒙古、四川、雲南等省有望受益。
隨著售電市場的放開,發電企業如五大電力集團以及有資金實力的民營資本集團有望率先進入。目前,已經有一些發電集團正在積極籌備進入售電市場,不過具體實施還要等細則出臺。
申萬宏源分析師也強調,電力體制改革有三個方向值得關注。首先是發電端(上網電價)有望率先引入市場化機制,低價者將顯著受益,推薦水電和大火電,建議關注川投能源和桂冠電力;其次是售電側(售電價)或採取多元化方式引入競爭,獨立配售電資源企業和發電企業由於已有銷售渠道和生産優勢,更利於涉入售電市場業務,充分競爭條件下,其優勢將大於其他企業,推薦廣安愛眾、郴電國際和樂山電力;最後是電價改革,長期看有利於降低全社會用電成本,改善下游全産業鏈(原材料、製造等環節)盈利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