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引民資“仍在半途” 價格改革撥開收益迷霧
- 發佈時間:2014-11-27 07:0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能源領域早已不是新聞。
此次國務院發佈的 《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 《意見》)再提民資入能,對領域和方式都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意見》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電力建設、電網建設,以及油氣管網、儲存設施和煤炭儲運建設運營。
此前,民資進軍能源領域的效果卻並不理想。
針對此,《意見》特別提出,要理順能源價格機制,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適時調整煤層氣發電、餘熱余壓發電上網標桿電價,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等。
“改革仍在半途”
2010年發佈的《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就提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電力建設。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推出了80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營運的示範項目,其中有54個是能源類項目。
仔細閱讀文件不難發現,能源領域引進社會資本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領域、電站建設和電網建設三方面。
雖然從政策層面上,能源領域對社會資本表示歡迎,可是在實際操作中,民資進入能源領域的道路並不平坦。以風電産業發達的河北省張北縣為例,目前在該縣投資建設風場的企業中,僅有兩家民營企業和一家省級企業,其餘企業都是大型國企。
這首先是由於能源是自然壟斷行業,社會資本的技術、資金實力都難以與大型國企匹敵。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秘書長、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吳鐘湖告訴記者,“企業要自負盈虧,勘探等領域即使放開了社會資本也不敢進入。”
另一個卡住民資入能的 “玻璃門”是具體實施細則的缺失。雖然國家、地方文件不斷呼籲,但社會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的具體路徑仍不明晰。吳鐘湖介紹,大型國有企業掌握能源領域的主要資源,要想引入社會資本,不僅需要國有企業拿出態度,也需要其拿出辦法。
“改革仍在半途。”吳鐘湖説,國家文件只是改革的一方面,隨著改革的推進,相信會有細則逐步出臺。
聚焦天然氣、上網電價
“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具體到能源領域,《意見》提出理順能源價格機制,主要針對天然氣和上網電價兩方面。
事實上,在過去幾年發佈的能源領域引進社會資本的文件中,都能看到價格改革的影子。本月公佈的 《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就提出,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領域價格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及銷售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由市場形成,輸配電價和油氣管輸價格由政府定價。
目前我國主要能源産品除煤炭外,均未建立完全市場化的價格形成機制,這給行業的盈利前景蒙上迷霧,成為阻礙民資進入能源相關領域的障礙。
吳鐘湖介紹,目前我國能源領域的價格改革主要集中在天然氣價格和電價改革兩方面。
此次發佈的《意見》提出,支援民營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等參股建設油氣管網主幹線、沿海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地下儲氣庫、城市配氣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控股建設油氣管網支線、原油和成品油商業儲備庫。
電力、電網方面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水電站,參與投資核電項目,進入核電設備研製和核電服務領域,鼓勵投資清潔能源項目、清潔高效煤電項目、燃煤電廠節能減排升級改造等領域。
吳鐘湖認為,價格的決定方式直接決定社會資本的盈利水準,社會資本進入能源領域還需價格改革的進一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