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副主任談本輪混改難點:配套改革非常遲緩(4)
- 發佈時間:2014-10-28 15:53:28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責任編輯:姚慧婷
黃淑和:此輪“混改”還有一個突出的難點是,“配套改革還是非常遲緩”。
黃淑和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還談到,此輪“混改”還有一個突出的難點是,“配套改革還是非常遲緩”。比如説“三項制度(即勞動、人事、分配)改革”,國有企業好多都面臨改不下去(的情況)。員工能進不能出,同樣産品、同等條件,民營企業千把人就能幹,國企要好幾千人才能幹,這些富餘的人,為了社會穩定,國企往往又很難把他們裁掉。
對此,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也深有感觸。他曾在公開場合舉了個例子:中石化在崗員工及需要承擔部分經費支出的人員共200萬人,中石油是400萬人。而埃克森美孚、BP在崗員工加起來才26萬人。“這種情況怎麼去搞混合所有制企業?如果把國家賦予它(中石油、中石化這樣的國企)的一些政策統統拿掉,誰能把這種企業搞好?現在問題是要解決用人機制,用人機制不解決,産權混合就能解決嗎?這個問題需要相應一系列的配套改革。”季曉南説。
除了上述難點,市場人士從正在進行的“混改”中還看到了一個擔憂:吸收進來參與“混改”的投資者,往往財務投資者過多,戰略投資者很少,而財務投資者追求回報,往往在推動公司上市後尋求獲益退出。
中石化銷售公司增資擴股,投資者名單中出現了嘉實基金、中國人保等財務投資巨頭。有業內人士表示,類似中石化這樣的國企並不缺錢,引資關鍵是改變機制,把國有經濟搞活,同時可抑制國企腐敗,並實現公司真正市場化。但資本層面的引資合作,能實現這個目標嗎?
“混改”的政策演進
·1997年9月
黨的十五大
確立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第一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概念。
·1999年9月
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
進一步提出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優勢企業,宜於實行股份制的,要通過規範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改為股份制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重要的企業由國家控股。
·2002年11月
黨的十六大
明確提出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2003年10月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
提出要適應經濟市場化不斷發展的趨勢,進一步增強公有制經濟的活力,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2007年10月
黨的十七大
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以現代産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2013年11月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
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