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女性生育津貼低於産前工資 4.7%遭辭退
- 發佈時間:2015-10-13 09:43:2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法律規定女職工的生育生活津貼基本等同於生育前工資,但市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最新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僅約67%的女職工從社會生育保險領到的生活津貼高於或等於本人産前工資,有的女職工生育生活津貼甚至低於病假工資。
市總女工委相關人士分析,《社會保險法》實施後,生育女職工所領取的生育生活津貼與本人工資脫鉤,完全取決於所在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這就造成部分工資高於所在單位平均工資的女職工在産假期間領到的生育生活津貼低於其産前工資收入。
報告反映出19%的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間相應待遇受到影響,如9.1%的女職工工資待遇被降,約4.7%的女職工認為由於懷孕、生育、哺乳影響職位晉陞,4.7%的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間被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0.2%的女職工在這一特殊階段被單位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