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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排隊懷孕”是把人當成了工具

  • 發佈時間:2015-07-03 13: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聞背景:

  河南焦作一單位要求女工須在單位規定時間內懷孕,否則一次性罰款1000元,在職務晉陞,評優評先等方面不予考慮。單位回應:新上班的女工多,所以規定生育時間。當地計生委表示,規定嚴重侵犯了女工的生育權。(7月2日《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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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入職場深似海,奇葩規定笑死人

  怕女工懷孕影響工作,單位竟規定懷孕時間,把員工的房事管起來。真是一入職場深似海,奇葩規定笑死人。

  一則,懷孕與否,是員工私事。尤其是何時造人,更是自然本能。詳細規定受孕時間和受孕員工的計劃,也只有養殖場會這麼做吧。二則,生育是天賦人權,也是法律賦權,單位瞎干涉,是歷史倒退。當年員工戀愛、結婚都要組織批准,如今干涉女工生育,何其相似。三則,這是赤裸的性別歧視,是對所有女性的不尊重,觸碰了社會所能容忍的底線。由此可見,職場中女性要向男性一樣成功,需要付出更多的不合理代價。【詳細】

  單位規章明顯違法,為何還如此任性?

  從法律的角度講,懷孕須排隊的規定明顯違法。無論《婦女權益保障法》還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抑或《勞動合同法》,都對婦女生育權作出了明文規定。比如《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各單位在錄用女職工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第27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産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詳細】

  單位規章制度何以如此任性?這既與單位強勢、職工弱勢有關,也與法律規定和執法疲軟有關。單位內部規章制度違法,單位負責人並不會受到什麼懲罰,能改正就算不錯了。與此同時,目前對單位規章制度缺少“違法審查機制”,沒有職工舉報就沒有執法檢查,甚至舉報了也無人過問。正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低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一些單位負責人才敢任性而為,各種奇葩的規章制度層出不窮。【詳細】

  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就是保護好勞動者的權利

  生兒育女,本是天經地義、人倫常識,卻在現代企業制度、市場經濟裏成了某些企業單位的包袱、累贅,那些漂亮的數據、飄紅的業績掩蓋的,竟是女性生育權被剝奪、被控制的無奈與辛酸,這樣的繁榮和文明扯得上關係嗎?【詳細】

  排隊懷孕”的根源還在於沒有解決好女同志的産假職位空缺無人填補的矛盾,這完全是一種“懶政”思維,這樣不但缺乏應有的人文關懷,而且連國家法律都不聞不顧了,實在離譜。【詳細】

  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就是保護好勞動者的權利。我一直認為,沒有誰比勞動者自己更了解和更熱愛這份權利了,應當鼓勵分散的他們組織維權,而非打著替他們維權旗號行漠不關心之實。比如,可以改革現有的工會,可以按照性別組成社會團體,讓他們能夠集體發聲,這樣才能抗衡單位的壓力。否則,連談判桌都上不了,就會被各個擊破,談何維權。【詳細】

  微言大義:

  @vicky微語:何時才能讓自己像人一樣活著?

  @PTONYY:這種單位潛規則多了。

  @王木留:懷孕須批准,那是不懂法;生孩子要批准,那就是法律。這算高級黑嗎?

  @九外久久:很多企業都有這樣的規定,類似于這樣的生育前後的強制性規定多了去了,不稀奇。

  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企業制定“排隊懷孕”時,只考慮了自己的經濟效益,卻沒把員工當“人”看,她們只是流水線上的“勞動工具”,談不上什麼尊重與權益保障。遺憾的是,這種奇葩規定明顯違法,卻在很多地方明裏暗裏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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