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生育保險待遇有變 獨生子女假額外津貼擬取消
- 發佈時間:2015-05-27 09:09:31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單獨二孩增大社保基金支付壓力 廣州生育保險待遇作出調整
廣州市生育保險待遇將有新變化,擬取消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看護工資改為單位承擔,同時取消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和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
如果廣州生育保險待遇由5項減少到2項,這將為廣州“節省”至少4.05億元的社保基金。市人社局坦言,單獨二孩政策實行後社保基金支付壓力加大,生育保險待遇政策調整與“保持基金收支平衡”有著密切關係。
昨日,市人社局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了前日市政府常務會議于25日通過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並於昨日起至6月10日徵求公眾意見。
壓力大:單獨二孩年增支4億元
在《辦法》出臺前,廣州生育保險現行待遇全國最優。目前廣州市生育保險待遇項目有:生育(含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生育津貼,男配偶看護假期工資,一次性營養補助費,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5項待遇。而國家和省生育保險待遇只包括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和生育津貼兩個項目。《辦法》就是依照國家及省的規定確定廣州生育保險的待遇項目,取消了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獎勵性待遇和保障作用不明顯的待遇項目。
為何取消以上生育保險待遇?原因之一,就是為了保持基金收支平衡。
“大量外來工參保,目前已達138萬人,大多處於生育年齡。此外,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後,生育保險支付高峰即將殺到,給基金帶來的壓力是每年4億元左右。”
市人社局透露,自去年3月27日實行單獨二孩政策以來,已有300余例享受該政策,申報人數已達3萬人以上;未來3~5年每年享受單獨二孩政策的人數將達1.2萬人左右,預計社保基金每年將增支近4億元,這對生育保險基金造成了較大的支付壓力。
這是否意味著“少數人分走了多數人的社保基金”?對此,市人社局表示,新政策除了基於“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考量之外,還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生育保險的政策規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産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其次,厘清生育保險與計劃生育獎勵的責任。《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因此,生育保險基金取消生育保險計生獎勵待遇後,將由夫妻雙方單位負擔獨生子女獎勵産假的生育津貼,不影響職工個人利益。
第三,使有限基金更高效。“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不屬於生育保險法定的保障範圍,國家和省生育保險“三個目錄”明確規定,生育保險基金不得支付營養、保健等費用。同時,原設置“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待遇的主要目的是引導參保女職工到基層醫療機構分娩,但長期的實踐中,絕大部分參保人仍選擇到三級醫院分娩,因此該項待遇已喪失了實際意義。
增待遇:無痛分娩可部分報銷
新政策意味著“我”的生育保險待遇降低了嗎?對此,市人社局表示,廣州生育保險待遇仍處高水準,另外享受待遇的條件門檻降低,高消費生娃也可部分報銷。部分待遇如下:
一處定點“醫聯體”都可就醫享待遇
參保人選定的醫療機構屬本市同一法人機構管理的醫院集團(或醫院聯合體)的定點醫療機構(限同等級別)之一的,該醫院集團(或醫院聯合體)的其他定點醫療機構視為參保人的選定醫療機構。參保人在醫院集團(或醫聯體)的定點醫療機構之間互通就醫更方便。
無痛分娩等高檔生育項目也可部分報銷
參保人的生育醫療費用總額在1萬元以內的,按定額標準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服務項目方式審核結算,為大額生育醫療費用的結算提供了空間,且上不封頂。
參保人急診、異地就醫等零星報銷的生育醫療費,屬於符合規定的費用低於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結算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允許參保人自主選擇高檔醫療項目。
違規就醫醫療費補貼60%
對未辦理就醫確認手續或未按規定就醫的,給予一次性生育醫療費用補貼。補貼限額標準為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60%。
參保未滿1年 醫療費支付80%
對累計參保繳費未滿1年的參保人給予延遲報銷生育醫療費。報銷標準為本市同等級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80%。
對於具備條件的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標準,參照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待遇標準執行;外國(境)籍人員也可享受本市生育保險待遇。
若參保人在享受本市生育保險待遇期間失業,其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按規定繼續享受生育醫療待遇;若參保人在享受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期間,發生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若參保人按照規定享受産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因客觀原因失去用人單位依託的,參保人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支付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待遇“5變2”
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取消
男配偶10天看護假期工資不再由社保基金支付,改為所在單位支付
一次性營養補助以及到一、二級醫院的分娩補助取消
涉及多少錢? 至少4.05億元
①獨生子女獎勵35天産假和晚婚晚育獎勵15天産假的生育津貼,可節支約3.2億元;
②男配偶假期看護工資(改為由單位承擔);
③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上年度在崗職工工資的25%,每人平均約千余元,總計約2000萬元;
④到一、二級醫院分娩補助費,每人平均300元,總計約500萬元。
其中①、②項加起來全年可節支約3.8億元,4項全部相加社保基金可節支約4.05億元。
算筆賬:繳了多少錢? 每人平均37元/月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繳費基數為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標準根據基金收支測算確定為0.85%。2014年,實際繳費基數為4332.09元/月,以此測算,每人平均繳費約37元/月。
市民求答:單位不“埋單” 市民怎麼辦?
新政策公佈後,有市民擔心單位不願承擔獨生子女獎勵産假的生育津貼和男配偶假期看護工資的費用,也有市民擔心女性就業將受到更多歧視。市民提出了以下幾個問題,希望能得到相關部門的解答:
1.獨生子女獎勵産假的生育津貼和男配偶假期看護工資改由用人單位支付後,單位不願意支付怎麼辦?
2.因生小孩帶給用人單位的負擔增大,今後女性在求職、升遷時會否受到歧視?因生育遭辭退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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