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地擬定工商資本租農地細則
- 發佈時間:2015-09-02 00:31:41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企業到農村租地將不再無規可循。《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包括北京市在內的全國多個地區正在制定工商資本下鄉租賃農戶承包地的具體細則,將對租賃期限和面積做出明確限定。專家認為,在當前一些地方工商資本到農村大量圈地,導致“非糧化”和“非農化”等風險驟增的情況下,對工商資本進行限制有利於保證農地的穩定性。
今年4月,農業部等四部委發佈《關於加強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的意見》,其中強調對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要有嚴格的門檻,提出租賃一律不得超過二輪承包剩餘時間等要求。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為了細化《意見》,包括北京市在內的部分地區已啟動制定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限制和監管細則,一些地區的細則已經出臺。以甘肅省為例,該省建立了上限控制制度,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流轉期限不得超過十年,流轉面積不得超過當地戶均承包面積的150倍。並建立分級備案制度,一次性流轉面積在1000畝以下的,由縣區農牧主管部門備案;超過1000畝不足1500畝的,報市州農牧主管部門備案;超過1500畝的,報請省農牧廳備案。
記者了解到,各地制定的細則中,根據該地區每人平均耕地狀況的不同,最終對企業租賃農地面積的限制也會有較大出入,但是對於租賃年限的限制一般在十年左右。
有專家表示,總體而言,政府鼓勵工商資本下鄉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農業産業,將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龍頭企業,以增加財産性收入。對工商資本租賃土地的時間和面積設限,有利於保證農地的穩定性,對控制“非糧化”土地擴大具有積極意義。
近年來,工商資本進入農業日趨積極。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6月底,全國流入企業的承包地面積已達到3864.7萬畝,流入面積呈逐年上升趨勢。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多地採訪發現,由各路工商資本下鄉“跑馬圈地”引發的風險和糾紛也日漸突出,一些地方工商資本流轉土地投機色彩較重,有的因為盲目開工成為爛尾工程,導致農民成了風險兜底者。以河南省社旗縣廟店村為例,據當地第三村民組組長王國旺介紹,本組500多畝耕地已流轉的達300多畝,按約定年租金600元/畝。但除了剛流轉時拿過一次錢外,第二年就沒音信了。
與此同時,由工商資本租賃農地引發的“非糧化”風險同樣不容小覷。在剛剛結束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陳達恒説:“我們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地方出現了工商資本到農村大量圈地現象,導致‘非糧化’‘非農化’情況的出現。如果對這一問題不加以關注,便會給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帶來威脅。”
記者此前在蚌埠市五河縣最大的一個土地流轉項目看到,10萬畝的流轉規模主要為五河縣引進的奶牛養殖集團提供牧草。原本用來種植小麥玉米的大片耕地都被種上了青青苜蓿,當地幹部表示他們要打造一個“內陸大草原”。而該縣近期的農業投資項目中,絕大部分是從事花卉苗木和特色農林種植,幾乎沒有糧食生産項目。
不過,針對多地提出的十年租賃年限限制,也有專家認為這或許是把“雙刃劍”。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農業投資遇到形勢不好的時候,回本期相當長,限定租賃年限過短容易對工商資本下鄉的積極性造成打擊。地方政府要尤為注意不能排斥資本下鄉租地,因為農業現代化轉型是一種以科技主導的資本密集型改革,這需要企業大量投入。由此引發的風險需要有專門的風險管控措施,而不是簡單地一限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