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15條高速公路到期仍收費 政府否認暴利説
- 發佈時間:2014-12-04 07:06: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山東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收費即將到期。這些公路是否能延期繼續收費,仍在論證中
山東省交通廳否認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暴利”説。政府還貸公路如何避免出現“永遠還不完”,需要出臺相關的法規解釋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山東交通部門宣佈2015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
12月3日,山東省政府有關部門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15條(段)即將達到收費期限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今後是否能延期繼續收費,仍在論證中,目前尚無明確結論。
計劃推遲收費時限的省份並非只有山東一省。興起于上世紀90年代的收費高速公路,即將迎來收費到期的高峰。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後推,近兩年內,收費到期的高速公路約1.6萬公里。這些道路延期收費到底合不合理、違不違法,正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
現實很糾結
國家規定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但山東還有13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不能按期償還完貸款
到2015年底,山東省境內收費期限達到或超過15年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總數將達到15條。據山東省交通廳負責人12月3日透露,2015年年底前達到收費期限的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中,能還清銀行貸款的項目只有2個,其他13個項目均不能按期償還完貸款。
15年收費期限的設定,源自2004年11月1日實施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東部地區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
近年來屢屢引發爭議的達到收費期限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基本上都是在《條例》施行之前就已經建成投運。按照《條例》,此類收費公路的規範,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依照《條例》規定的原則進行。
2011年6月10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關於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實行統貸統還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其收費年限按照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的原則執行”。
據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一些早期修建的四車道高速公路為緩解擁堵已擴建為八車道,為此增加的投資已經超過最初建設成本,同時還産生了新債務,如何合理地重新核定其收費期限,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
否認暴利説
目前山東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每公里年均收費約334萬元,收回建設初期投資要18—24年,收費員平均月薪約2000元
有人認為,高速公路屬於“暴利”、高福利行業,“還不清貸款”的説法不可信。對此,山東省交通廳廳長張傳亭做了特別説明。
“山東境內所有高速公路,不論是政府還貸公路,還是經營性公路,都統一執行1998年確定的一個收費標準。以一型客車(即小型客車)為例,收費標準為每車每公里0.4元,這比全國平均水準低11.1%。”張傳亭表示,按當時的規定,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不設固定收費期限,所以才設定了較低的收費標準。
截至2013年底,山東省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4994公里,其中政府還貸高速公路3153公里,經營性高速公路1841公里。按照《條例》規定,山東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均由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管理,一線收費員工月平均收入約在2000元左右。
“綜合計算,目前山東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每公里年均收費334萬元左右,僅收回建設初期投資需要18—24年。”張傳亭説。
山東省交通廳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全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累計建設投資1079.25億元,銀行貸款807.25億元;累計收取車輛通行費714.18億元,其中歸還銀行貸款本金218.12億元,支付銀行貸款利息248.35億元。目前,全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滾動累計銀行貸款餘額589.13億元。
據介紹,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收取的通行費,不僅用於還本付息,而且還需用於養護。山東省大中修、資訊系統、運營管理、稅費等累計支出256.56億元。
今後怎麼辦
收費公路管理急需出臺相關的法規解釋,為地方政府的具體操作提供依據
據初步靜態測算,到“十三五”末,山東省高速公路建設需要資金約3700億元。
目前,山東省除將擬建高速公路項目儘量推向市場、以公開競爭方式選擇投資者外,包括即將達到收費期限的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多是由政府通過貸款或集資建設。
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還貸公路,可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貸款、統一還款。2013年5月,交通運輸部公佈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徵求意見稿中繼續明確了這一意見。
但問題是,“統貸統還”造成一個結果,即貸款可能陷入“永遠還不完”的境地。這與收費公路明確設置收費年限産生了矛盾。
專家認為,解決這個矛盾,法律法規中應該設立調整機制,允許對收費期限作出適當調整,否則“統貸統還”就無法實施。同時,應對收費期限的調整設置一定原則,比如不能形成暴利、限制收費總量等。
“在依法治國的大前提下,繼續收費于法無據、難以服眾,但不收費又與實際不符。”在採訪中,一些政府部門負責人坦言,與10年前相比,全國的高速公路建設規模及群眾出行需求已有巨大變化,《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應儘快進行修訂。“在《條例》出臺前,急需出臺相關的法規解釋,為地方政府的具體操作提供必要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