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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農村國有或集體産權交易應通過農交所進行

  • 發佈時間:2014-10-27 09:55:0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記者27日從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獲悉,該市日前出臺規範農村産權交易新規,農村國有或集體産權交易,均應通過安徽省農村綜合産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進行;農戶個人的産權交易,可鼓勵引導其通過農交所進行。

  據介紹,為規範農村産權交易行為,合肥市將建立健全全市農村産權交易市場體系,其中包括建立市級農村産權交易平臺。依託農交所這一農村産權交易平臺,成立“合肥市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市農村産權交易中心與農交所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運作模式。

  與此同時,合肥市還將構建三級聯動運作模式。依託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農交所分所”和“縣農村産權交易中心”,委託各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營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按交易限額“分級交易”範圍內的農村産權交易工作。各區和開發區的農村産權交易由農交所直接辦理。鄉鎮(街道)依託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等載體設立農村産權交易服務窗口,負責交易資源資訊收集整理,産權排查、協調處理交易涉及的農戶關係等服務工作。

  據悉,農村産權交易範圍涵蓋資金、資産、資源等各類産權,具體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使用權、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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