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藥監曝光272條食藥違法廣告 同仁堂上榜
- 發佈時間:2014-09-02 09:3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時習
昨天,市食藥監局發佈新一期違法廣告的監測公告。統計顯示,被執法人員判定屬於嚴重違法違規的廣告共計272條,涉及産品66個。其中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同仁堂冠脈通片”,1個月內發佈了7次違法廣告。
“藥品廣告問題最集中的是使用了絕對化用語和不實的承諾,或者廣告中有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等。”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發佈嚴重違法藥品廣告的有45個品種、188條次,其中存在上述問題的有34個品種,數量最多。
此外,30個藥品廣告還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獲獎及與其他品種進行比較等綜合性評價的內容;20種處方藥違規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16個品種;未經批准擅自發佈廣告的有20個品種;誇大産品適應症、擴大産品療效的有12個品種。
如標稱為“(唐龍)濟生橘核丸”、批准文號為“國藥準字Z62021304”的藥品。經查詢,藥品名稱應為“濟生橘核丸”,這則廣告屬於處方藥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含有“專治疝氣,療效好”、“內外兼治,解決發病的內外原因”等絕對化用語和不實承諾,誘導消費者購買。
除了藥品廣告,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有16個品種、62條次。典型的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如“(普健牌)普健硒膠囊(珍硒原)”,標示産品批准文號為“國食健字G20110779”。經查詢,産品名稱應為“普健牌普健硒膠囊”,批准的保健功能為“補充硒”。廣告打著補硒工程的旗號進行宣傳,稱“專家呼籲:定量補硒刻不容緩”、“缺硒易患病得腫瘤”等。該廣告嚴重篡改審批內容,且利用專家的名義進行違法宣傳,誇大産品的保健功能等。
發佈嚴重違法醫療器械廣告的有5個品種、22條次。5個品種均含有絕對化用語和不實的承諾,其中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4個品種。
據悉,市食藥監局已將監測到的嚴重違法廣告情況通報市工商局核查處理,對違法廣告中涉及北京生産企業的,已依法依規採取了行政處理措施,對外埠生産企業品種已轉至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處理。執法部門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甄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廣告真偽,必要時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www.cfda.gov.cn)數據查詢中心獲取經批准的廣告資訊,選擇合法渠道購買相關産品,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