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國家藥監局發佈的《關於25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顯示,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生産企業為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元胡止痛片(批號:JP24001;規格:片心重0.3克)檢出金胺O ,檢品來源為寧夏達美醫藥有限公司。
國家藥監局稱,金胺O是一種色素或者染料,檢出該成分,提示有染色現象。對不符合規定的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網介紹,其是一家集中成藥研發、生産和銷售為一體,以獨家藥品和原研藥品為特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並於2016年1月登陸新三板。
記者發現,這家高新企業此前曾多次發佈違法廣告。2016年12月2日,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佈的《2016年9月江蘇省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表》顯示,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連雲港城市公共頻道播放風濕寒痛片違法廣告60次。
另據中國品質新聞網2016年1月報道,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冠脈通片”含有不科學的功效斷言,擴大宣傳治愈率或有效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其違法行為移送有關部門查處。中國品質網報道此前的報道顯示,在《湖南省2015年第10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河北省2015年第十期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匯總表》中,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的有關冠脈通片的違法廣告情況均已公示。
日前,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19年年報稱,公司經營保持了持續良好的發展態勢。報告期公司共實現營業收入744,495,956.09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1.82%,實現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凈利潤151,033,366.72 元,比去年同期增長5.59%。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費用金額達354,068,671.41元,佔營業收入比重47.56%;而研發用費金額為20,973,294.09元,僅佔營收比重2.82%。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