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晚葛優和潘長江等人表演的小品《“兒子”來了》中提到天價床墊讓人印象深刻:花八千元購買的養生床墊,結果卻是個彈簧都蹦出來的劣質産品。而現實生活中,打著“專治風濕高血壓”“減肥抗癌防脫髮”旗號的“天價床墊”卻真實存在,甚至賣得更貴。
中國網財經3月4日訊(記者 閆肅)權健風波後,全國市場監管部門開始整治保健品“百日行動”。大部分直銷企業響應“百日整頓”的號召,開展自查並積極採取措施,但仍有企業在頂風作案。
近日,雲南昆明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響應“百日行動”,針對藥店、美容美發店的相關證照、藥品期限和醫療器械標準等問題進行突擊抽查,此次抽查曝光了雲南昆明一醫美館一款售價為29800元的床墊,該床墊名為“碧璽頻譜電熱床墊”,出自於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炎帝”),商家聲稱該床墊能防癌抗癌。目前,售賣床墊的相關養生館因涉嫌虛假宣傳,被立案調查。
據媒體報道,這家醫美館內懸挂著介紹“碧璽頻譜電熱床墊”的廣告牌,上面寫有“減肥除脂、排除毒素、活化細胞、抗癌防癌、可調理高血壓、糖尿病、支氣管炎、膽結石、帕金森氏病”等字樣,工作人員稱這款床墊購于湖南炎帝,且這些宣傳牌也都由炎帝生物提供。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網財經記者稱:“因為還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少數市場也難免有經銷商做出誇大宣傳的不當行為。”
銷售模式遭質疑
記者搜索中國裁判文書網時發現,一則多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二審裁定書中,大量提及了湖南炎帝的銷售模式(內部獎勵機制)。
裁定書顯示,主犯張麗麗2013年以推銷湖南炎帝的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500元、8000元、16500元及35500元不等費用的方式,分別獲得“普通會員”、“VIP會員”、“一級批發”及“二級批發”的會員資格,繳納的費用乘以0.8系數換算成PV值,可用於購買湖南炎帝公司商品。參加者獲得會員資格後,可繼續發展下線會員,並根據下線會員的人數及繳納費用的數額獲得湖南炎帝公司以“推薦獎勵”、“銷售獎金”、“管理獎”、“福利計劃”、“層碰”、“消費獎”、“組織獎”、“車補”等名義支付的各項獎勵,同時通過將下線會員安置在不同銷售區域的方式,根據相關區域會員的繳費數額,可升級為“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總代理”、“董事”級別。
同樣的銷售模式,在最近一甘肅代理商口中又重現,他表示,成為湖南炎帝會員後推薦他人成為消費會員或代理商,將獲得公司下發的獎金,推薦獎金的數額根據註冊時的級別核發。在上述入會費之後,享受推薦獎的比例分別為8%、11%和15%。
炎帝生物會員銷售管理系統截圖
而近日,有媒體爆料稱,一名炎帝生物會員提供了湖南炎帝會員銷售管理系統網站的截圖,圖片顯示2019年1月至12月的活動(考核)介紹中,每個級別的代理都有設定的業績,級別越高,所需完成的業績量就越高。以一級代理為例,需連續三個月完成總業績48萬PV。PV是銷售額的計算單位,是每名會員所有下線會員的消費額乘以0.8得出的數值。此外,在會員當前狀態欄下還寫有一行提示:“會員半年不經營系統自動停權,1年及以上自動停刪”。
根據商務部《禁止傳銷條例》第二章第七條:
(一)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遼寧亞太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董毅智向中國網財經記者指出,從專業角度上看,以現有證據沒法判定,只能説它涉嫌傳銷。但他打了一個“擦邊球”和之前“權健事件”很像。
就上述刑事裁定書,被告人張麗麗、賈志遠、董玉英、駱文革、周堂福、呂某某、何某某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係情節嚴重。
法院最終認定,被告人張麗麗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被告人賈志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董玉英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駱文革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周堂福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呂某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何某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這些是前些年在公司發展過程中,少數經銷商因為個人認識上的偏差及行為上的過失觸犯法規而受到的懲戒事件,這也有我司當時監管不力的責任。”湖南炎帝相關負責人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
(責任編輯:趙雅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