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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連發五文加強信批 24家險企關聯交易遭點名

  • 發佈時間:2016-05-06 17:13:17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郭偉瑩  責任編輯:孫朋浩

  中國網財經5月6日訊(記者 郭偉瑩) 昨日下午,保監會連續發佈5個關於加強保險公司資訊披露的文件。其中包括三大部分內容,即險企關聯交易、大額未上市股權和大額不動産投資以及險企公司股權信批。

  關於險企關聯交易部分,保監會點名通報24家險企存在的不同問題。這24家險企分別是,安誠財險、安華農險、渤海財險、出口信保、豐泰保險、光大永明人壽、國華人壽、華農財險、勞合社中國、前海人壽、史帶財險、太保集團、太平財險、太平集團、太平洋財險、太平資産、泰山財險、燕趙財險、陽光農險、英大財險、中煤財險、中融人壽、中意財險、中原農險(以首字母排序)。

  單一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超30億需信披

  近一段時間以來,部分保險機構大額持有境內外股權和不動産,帶來了資産負債匹配、流動性等風險隱患。

  為重點規範保險機構大額未上市股權和大額不動産投資行為,切實防範投資風險,保監會印發《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資訊披露準則第4號:大額未上市股權和大額不動産投資》。

  保監會表示,所謂大額未上市股權投資,是指直接投資境內外單一未上市企業股權金額累計超過3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下同)的行為。

  所謂大額不動産投資,是指直接投資境內不動産和以物權方式投資境外的單項不動産金額累計超過50億元人民幣,或者以股權方式投資境外單項不動産,權益投資金額累計超過10億元人民幣的行為。

  加強險企股權信批

  除對保險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以及投資行為的資訊披露作出以上相關規定外,保監會還對險企本身的股權信批作出規定。其中,包括險企變更註冊資本、變更股東和參與設立公司三種情況。

  保監會規定,以上三種情況保險公司都應該在行為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在公司官方網站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公開披露有關資訊。

  24家險企涉及五大問題

  在公佈相關規定的同時,保監會同時也披露了目前險企在信批中存在的問題。據保監會通報, 24家險企共涉及五大類問題。這五類問題集中在關聯交易資金運用比例和重大關聯交易披露事宜。

  3家險企關聯交易資金運用比例不符規定

  經核查,2015年有3家保險公司對關聯方的全部投資餘額超過保險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産的30%,分別是:出口信保、渤海財險、中煤財險。

  3家險企重大關聯交易未報告保監會

  經核查,2015年有3家保險公司存在該問題,分別是:太平財險、英大財險、中意財險。

  6家險企重大關聯交易未在行業協會網站披露

  經核查,2015年有6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存在該問題,分別是:太平集團、太平洋財險、光大永明人壽、中融人壽、前海人壽、太平資産。

  1家險企重大關聯交易在公司網站披露

  經核查,2015年前海人壽存在該問題。

  13家險企關聯交易季度報告未報告保監會

  經核查,2015年有13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及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存在該問題,分別是:太保集團、安華農險、陽光農險、華農財險、安誠財險、泰山財險、國華人壽、中融人壽、豐泰保險、勞合社中國、史帶財險、中原農險、燕趙財險。

  另外,保監會要求險企的關聯交易應當逐筆報告和披露。與關聯自然人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或與關聯法人交易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資産類關聯交易或利益轉移類關聯交易都要求險企在簽訂交易協議後10個工作日內逐筆報告保監會,同時在公司網站、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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