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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非法集資犯罪案件高發 重點提示十種情況

  • 發佈時間:2016-04-27 11:39:28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4月27日訊 今日(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旅遊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商總局等15家國家機關召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

  公安部表示,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高發,提示對以下十種情況保持高度警惕。

  一、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

  一是發案數高位運作,大案增幅明顯。年立案數由過去的兩三千起大幅攀升至上萬起。今年一季度,立案數達23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案件明顯增多,特別是近期發生的“e租寶”、“泛亞”、“上海申彤大大”等案件危害巨大。二是波及地域廣泛,高發地區擴散。非法集資案件遍及全國。2015年,多數省份案件數同比出現增長。東部地區仍是高發地區,中西部地區增勢明顯。三是新舊領域風險疊加,網際網路金融成為高危領域。一方面種養殖、房地産、商品流通、生産經營等傳統領域案件依然多發,另一方面,打著網際網路金融、農民專業合作社、投資仲介、股權投資、旅遊、養老、民辦院校、境外上市等旗號的新型案件增多。網路借貸成為案件多發的高危領域,公安機關摸排發現了一批案件線索,依法偵辦了一批重大案件。四是犯罪活動網路化特徵明顯。利用網際網路實施犯罪案件涉及地域廣、人員多、危害大。當前,假借網際網路金融、電子商務、微商、外匯理財、虛擬貨幣等名義的案件增多。五是新型手法不斷出現。非法集資與傳銷手段交織,網上宣傳與網下推廣相呼應,主犯、網站註冊地、伺服器所在地、涉案資金等“多頭在外”的涉外案件情況突出。

  二、有關提示

  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往往假借國家、區域或行業、金融發展政策,虛構 “投資項目”、“理財産品”,編造投資前景,以高利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要增強風險意識,審慎理性投資,防止自身利益受損。對以下情況保持高度警惕:

  1、以境外公司名義,虛假宣傳所謂投資境外理財、黃金、期貨等項目,有的在境外,如港澳臺、東南亞國家的高檔酒店召開“投資”推介會;

  2、收款賬戶係以外國人名義在境內開立的賬戶,用於接收投資人的投資款;

  3、公司網站註冊地、伺服器所在地在境外或公司高管係外國人,進行虛假宣傳的;

  4、以網路虛擬貨幣升值、現貨交易、資金互助、黃金、貴金屬、期貨、外匯交易等為噱頭,引誘投資人投資,尤其是鼓勵發展他人並給予提成;

  5、頻繁變換網站名稱、投資項目;

  6、公司網站無正式備案;

  7、以個人賬戶或現金收取資金、現場或即時交付本金即給予部分提成、分紅、利息;

  8、許諾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許諾“靜態”、“動態”收益;

  9、明顯超出公司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務資質;

  10、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群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放“理財産品”廣告,尤其以中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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