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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電力大學教授:電網定價成本應剔除不相關成本

  • 發佈時間:2016-03-29 11:02:31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教授 張粒子

  中國網財經3月29日訊 國家發改委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輸配電價改革有關情況。華北電力大學校長助理、教授張粒子錶示,電網企業定價成本要嚴格與輸配電服務相關,與之不相關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價成本裏用於定價。

  張粒子指出,電網企業的定價成本,簡單説是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輸配電價成本監審辦法,核定電網企業用於輸配電服務的合理費用。有兩個關鍵詞,首先是用於輸配電服務的,第二是合理的費用。

  就電網企業定價成本與會計成本的主要區別,張粒子認為,一是嚴格的與輸配電服務相關,與輸配電服務不相關的成本要剔除掉,不能放在定價成本裏用於定價。二是進入定價成本的費用應該符合輸配電服務的需求,不符合需求的也要從定價成本裏剔除。三是影響定價成本的系數和經濟參數,要符合行業的標準或者是公允的標準,這是定價成本與會計成本最主要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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