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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11月9日起實施並購重組審核優化工作方案

  • 發佈時間:2015-11-06 16:46:38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小菲

  中國網財經11月6日訊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今日表示,自本月9日起,證監會將實施經過優化的並購重組全流程審核工作方案。該方案包括改革審核模式和審核重心、優化內部審核流程、改進事中事後監管等三方面核心內容。

  鄧舸介紹,此次實施的並購重組審核優化工作方案具體包括六項內容:

  一是改進審核模式,由目前法律、財務人員隨機搭配的雙人審核模式,改為3人固定分組模式,分法律、財務、行業三個方面進行審核。

  二是調整審核重心。堅持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審核理念,充分尊重上市公司意思自治,避免做出實質性判斷。除合規性以外,重點關注資訊披露的全面性、充分性、一致性和易懂性。

  三是優化內部流程。一方面分為交易類型審核,其中非關聯交易申請預審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經預審無重大問題的可不發反饋意見直接提交重組委審議;借殼上市和關聯交易申請,預審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另一方面,改進審核專題會機制,從目前的每週固定召開審核會議調整為按需開會,不固定時間隨時召開;同時借殼上市以外的重組申請實施批量上會,每組可安排4到6家。

  四是加強仲介機構監管。包括完善仲介機構執業評價體系,針對小錯不斷的仲介機構,累積多次的可以降級評定;強化仲介機構責任,在重組報告書中增加專項披露。

  五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內幕交易查處力度,遏制利用並購重組資訊炒作、套利行為。日常監管集中關注並購重組資訊披露,對資訊披露不真實、忽悠式重組、不履行重組承諾、財務欺詐、侵害投資者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六是嚴格審核紀律。一方面要求審核全過程全程留痕,每個環節均有相關人員簽字備查;另一方面,嚴格會見制度,規範審核人員與申請人或仲介機構的會見程式,嚴禁審核人員與申請人或仲介機構私下接觸。

  據悉,工作方案將自11月9日後受理的並購重組申請將按照新流程審核。11月9日之前已受理的並購重組申請,將繼續按照原流程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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