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産險福清支公司給予機構額外利益 遭罰8萬
- 發佈時間:2015-06-26 14:48:2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6月26日訊(記者 韋鷹) 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24日發佈一則行政處罰。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産險”)福清支公司在賬外暗中給予保險仲介機構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遭8萬元罰款。
經查,太平洋産險福清支公司存在賬外暗中給予保險仲介機構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的行為:一是2013年9-12月,向福建鑫聯眾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贈送充值油卡;二是2014年5-9月,向福建鑫聯眾保險代理股份公司的關聯公司福建鑫聯眾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購買汽車精品的名義支付福建鑫聯眾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激勵費。
太平洋産險福清支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仲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福建監管局決定對太平洋産險福清支公司處以8萬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何德明作為該公司時任總經理,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福建監管局決定對何德明予以警告,並處以罰款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