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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子龍代表呼籲網路個人資訊安全立法

  • 發佈時間:2015-03-09 14:17:02  來源:國際線上  作者:姚毅婧  責任編輯:朱苑楨

  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接受國際線上記者專訪 姚毅婧 攝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接受國際線上記者專訪時呼籲加強網路個人資訊安全管理。“全球資訊化移動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給人們帶來了便捷舒適的生活體驗,但與此同時,網路個人資訊安全問題也逐步凸顯。”他建議,儘快推進該領域立法、執法、普法。

  十八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要健全資訊安全保障體系”的戰略目標。2月27日,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提出要全面建設“網路強國”,並明確指出“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資訊化,就沒有現代化”。

  然而,“願望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據《第35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4年,全體網民中有46.3%的國內網民遇到過資訊安全問題。謝子龍代表告訴國際線上記者,他經常會收到三類騷擾資訊:澳門賭場,宣稱自己持有牌照,邀請我去賭博、房地産仲介資訊、還有培訓資訊。他感慨這些資訊的投放都採用了精準的大數據分析:“他們肯定分析出來我是個企業家,有錢有房,企業員工又需要培訓。”

  為何大數據分析會做到如此精準呢?謝子龍堅定的説,“一定是我個人資訊已經被洩露了出去!包括被騙錢、信用卡被盜刷,這都是網際網路資訊安全問題,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

  謝子龍直言,當下我國打擊網路個人資訊洩露行為仍處於查處難、取證難、維權難的境地。一方面,對於個人資訊保護界定,難以區別正當或非法使用個人資訊;另一方面,資訊洩露取證,難以確定個人資訊是在哪個環節發生洩露;最後,是執法力度難以統一問題,目前難以確保多個監管主體執法的尺度一致。

  據國際線上記者梳理,2014年,重大的個人資訊洩露事件就高達數十件:從職稱英語考試考生資訊洩露、攜程網資訊安全門事件、小米800萬用戶數據洩露、快的官網遭入侵、1400萬條用戶資訊被轉賣、130萬考研資訊被洩露等等,再到年末12306網站用戶數據資訊發生大規模泄漏事件。日益猖獗的網路個人資訊非法洩露、甚至倒賣公民網路個人資訊,網路詐騙、誹謗等違法活動的大量發生,已嚴重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謝子龍分析稱,一方面,資訊消費蘊含著巨大經濟效益,資訊洩露的違法犯罪活動具有較大的牟利空間;另一方面資訊消費涉及生産、製造、銷售、倉儲、物流、支付等多個環節,個人資訊安全保護的鏈條較長,難度較大。

  “美國有專門的法律保護個人資訊安全,在我國我還沒有看到誰由於透露個人資訊而被判刑的。”謝子龍對本網記者表示,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資訊安全防護法律體系還處於起步狀態,立法、執法、普法進程仍待進一步推進,全民的法律防範意識和資訊安全教育普及仍有待提升。

  據了解,世界上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保護個人資訊的相關法律,而在我國,雖然2009年《刑法》將洩露個人資訊入罪,民法通則中也有關於個人隱私的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個人資訊受到保護作為消費者的一種權益確認下來;2013年2月1日《資訊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資訊系統個人資訊保護指南》正式實施,標誌著我國個人資訊保護工作正式進入“有標可依”階段。

  “這些法律對個人資訊安全保護的規範比較零散,仍然不能解決個人資訊保護因缺乏統一的法律規範”,謝子龍建議,推動《個人資訊安全保護法》的儘快立法,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對於政府部門、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仲介等單位的個人資訊保護作出嚴格規定,全面保護網路個人資訊安全。

  謝子龍同時呼籲,制定行業規範,針對網路個人資訊的管理者(如政府單位、企業或個人),一旦收集了資訊,就要建立一套“誰收集誰保護 誰洩露誰負責”的資訊保護制度。規範對個人資訊的收集、儲存及使用行為,明確相關的個人資訊在使用完畢後應該及時刪除;對於洩露個人資訊的行為,採取嚴厲的行業懲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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