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權力做“減法”驅動投資活力
- 發佈時間:2014-11-06 16:24: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最近兩年,中國一直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作為政府工作的大事。在一系列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之後,簡政放權已然是大勢所趨、改革所指。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項目網上核準,釋放投資潛力、發展活力。
行政審批的許可權設置、種類劃分、數量多少、力度大小、程式安排等,都與政府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直接相關。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政府集中了過多的公共資源和社會資源。一些部門和地區利用“紅頭文件”、規章等,以登記、備案、年檢、監製、認定、審定以及準銷證、準運證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事項,抬高了企業成本、影響了企業投資效率,阻礙了市場的投資活力。此外,諸多審批門檻還衍生出一些腐敗的尋租行為,個別部門、少數公職人員利用手中的審批權,以權謀私、濫用權力、權錢交換、吃拿卡要,違背了法治政府的原則和政府管理的宗旨。
前置審批等行政審批本該在市場經濟背景下作為例外使用,現在卻成為規則和常態,傷害了投資環境乃至整個經濟環境的健康發展。因此,本次會議提出用“制度+技術”使權力運作處處“留痕”,剷除滋生權力腐敗的土壤顯得十分迫切與重要。
制度方面,法治政府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的系統的工程。因為,市場經濟所需要的不是抽象的法治,而是一種能夠最大程度減少總成本、促進投資配置最優化的制度。這種制度,一方面能夠約束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干預,界定政府的職能範圍,厘清政府與市場的界限;另一方面能夠約束市場經濟體的行為,使其能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規定,公平運作,合理進行市場競爭。這也是政府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的主要原因。
在具體操作層面,制度技術化未來是簡政放權、弱化審批的一個大方向。建設資訊共用、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網上辦理、審批和監管,提高審批效率。其最大的好處和作用就是透明公開,而且追責更加精準,讓權力能夠確實做到處處“留痕”。會議還要求,要建立投資項目建設資訊線上報告等制度,並公開有關資訊,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與社會協同監督的合力。這種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等資訊技術,對相關行業加強事前審批、事中監管、事後評估問責是對制度實施的有效保障。
作為我國深化改革的先手棋,簡政放權一直在疾步前行。此次針對投資項目的權力“減法”,在“制度+技術”的護航下將把投資決定權交還市場,從而增強各類主體投資意願、豐富投資渠道、提高投資效率的目的,進而推動整個經濟結構的調整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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