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2014年留五大“爛尾樓” 聯盛能源居首位
- 發佈時間:2015-01-14 07:19:21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2014年,信託業在轉型與增長中“平穩”度過,但局部也發生了幾起兌付風險事件。行至2015年,這些風險事件是否都有了妥善的收尾?
《第一財經日報》近日採訪梳理髮現:吉林信託、山西信託與長安信託之前為山西聯盛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聯盛能源”)融資所發行的共計27億集合信託,受困于聯盛能源重組,目前均未兌付;中誠信託為工商銀行擔任通道的“誠至金開2號”信託13億元,由於山西新北方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新北方公司”)重組仍未取得實質進展,目前也在延期;中信信託所發行的“中信墨韻1號”在2014年8月到期後,由於藝術品市場降溫産品滯銷,延期至今。除此之外,湖南信託、國元信託和華宸未來資管三方合作發行的“淮南志高專項資管”兌付風波也未妥善收尾。
不過,也有一些産品在發生極端風險事件後,信託公司及時進行了剛兌。去年6月,《第一財經日報》獨家報道了渤海國際信託東海2號被融資方騙貸一案後,該産品已提前結束,渤海信託進行了墊付。
“只要是和銀行有關係的,信託公司就一定不會剛兌;只要跟銀行沒關係、信託公司主動管理的,信託公司就一定會剛兌。”一名信託業觀察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如是表示。
一號“爛尾樓”:聯盛能源項目
2013年,聯盛能源一則破産重整消息讓6家信託公司捲入其中,其中吉林信託、山西信託與長安信託為成立集合信託的三家機構,規模分別為10億元、5億元與12億元。而隨著聯盛能源重整的擱置,這三家信託公司及其背後的至少717名自然人投資者也都被捲入漫漫維權路。
隨著去年開始的山西官場“塌陷式”震蕩,聯盛能源重整的進展變得更加緩慢。就在不久前,山西一家煤炭企業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因為山西呂梁當地多名官員被抓,原本想參與聯盛能源重整的多家民營企業聯合體也牽涉進了呂梁的反腐風暴中。現在山西反腐形勢比較嚴峻,所以地方政府的精力沒辦法放在聯盛能源重整這件事情上,估計短期內難有動作。
此時,幾家信託公司均被“綁架”。以吉林信託為例,其發行的吉信-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共6期産品在2013年底2014年初陸續到期,如今6期産品全部延期。而其他幾家信託公司的情況則要麼未到期,要麼也在延期。
一家信託公司高管對《第一財經日報》稱,聯盛能源的破産重整是當地政府主導的,各家金融機構從一開始對重整方案就沒有太多話語權,現在也無法按照正常法律手段啟動強制執行程式。
而在具體工作方面,信託公司一方面在債權人會議上支援和推動聯盛能源債務重組;同時及時召開受益人大會,對於配合政府主導重整事項獲得受益人一致支援。
二號“爛尾樓”:誠至金開2號項目
2014年春節,在各方關注下,誠至金開1號30億信託計劃在最後一刻化險為夷,避免了違約。購買這一産品的投資人雖損失了部分利息,但本金完好收回。
但誠至金開2號的投資人則沒有這麼幸運。2011年7月26日,中誠信託成立誠至金開2號信託,為新北方公司提供融資13億元,專項用於支援新北方公司下屬五座煤礦整合,存續期為3年。
由於2011年下半年起煤炭行業深度調整,融資方新北方公司參股的煤礦受政策和環評審批等因素制約,現金流出現困難。2014年7月26日,誠至金開2號到期違約,延期至今。
曾有媒體報道稱,工行山西分行在信貸資金暫時不能滿足企業資金需求的情況下將項目推介給中誠信託,並提供了産品設計方案、盡調資料、評級報告等;中誠信託是作為銀行的通道出現的。
在産品延期後,投資者曾多次去工行維權。去年9月,來自上海、廣東、山西、江蘇、浙江、山東、福建等全國各地誠至金開2號投資人還在北京成立了誠至金開2號全國維權委員會。但由於煤礦的環評一直沒有通過,信託資産的處置變現也無法進行。
中誠信託相關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就在最近,工行和中誠信託還在碰頭商量處置方案,但處置需要一個過程。目前雙方都在積極地解決問題。
三號“爛尾樓”:中信墨韻1號項目
“中信墨韻1號一直在按照正常的程式走,一方面我們在積極地為信託財産尋找買家,一方面在督促擔保方履約。”中信信託相關負責人就中信墨韻1號的兌付進展如是向本報回復。
2011年8月12日,中信信託成立“中信墨韻1號藝術品投資基金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期限3年。該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所募集資金主要由受託人根據投資顧問深圳杏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資建議進行近現代和當代中國書畫作品類藝術品交易。深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為該信託産品提供回購擔保。信託計劃簽署資金信託合同共17份,其中機構委託人1人,自然人委託人16人,共募集信託資金3100萬元。
中信信託在去年6月30日發佈的一份臨時公告中稱,截至2014年6月30日,墨韻1號信託計劃共持有中國書畫類藝術品23件。由於2014年以來受到宏觀經濟形勢影響,以及禮品市場的急速降溫,對藝術品的銷售産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
2014年8月12日,墨韻1號正式到期。迄今已經5個多月過去,投資者仍未收到本金和收益。
中信信託前述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稱,目前正在洽談書畫交易事宜,也在督促擔保公司履約回購,這都需要一個過程。中信信託也在督促銷售方工商銀行來安撫客戶。
四號“爛尾樓”:志高集團項目
2014年12月16日,華宸未來資産管理公司發佈關於志高集團專項資産管理計劃的第十次臨時公告。公告稱,湖南信託對志高項目借款人及擔保人提起的信託借款合同糾紛,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1日向湖南信託送達了民事判決書。判決支援了湖南信託要求被告人償還相關借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的請求;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確認了湖南信託有權對設定了抵押擔保的相關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設定了質押擔保的相關股權,在相應債權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
志高項目是一款三個通道的“奇葩”産品:華宸未來募集3億元資金投資于國元信託所設立的單一資金信託,國元信託用單一資金信託再投資于湖南信託設立的單一信託,然後湖南信託再向融資方淮南志高發放信託貸款。
由於三方均認為自己是通道,不是主動管理方,在項目風險爆發後,出現三方相互推諉責任、互相指責的情況(詳見《第一財經日報》2014年8月18日《華宸未來“三不管”理財産品問題到底出在哪兒》)。
五號“爛尾樓”:渤海信託東海2號項目
“為了最大化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渤海信託東海2號産品已提前結束,渤海信託完成了項目兌付。”近日,渤海信託相關負責人回復《第一財經日報》稱。
去年6月,本報曾獨家報道了渤海信託被融資方北京東海世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東海世紀”)騙貸9000萬元事件。渤海信託在2013年8月發行“渤海信託-東海2號金融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東海2號的信託結構採取套有限合夥的方式:由信託計劃指定認購北京東海2號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份額,有限合夥企業再定向投資于桓仁農村商業銀行20%的股權。
但去年6月,渤海信託突然發佈公告稱東海2號“投資不成功”,渤海信託已向融資方進行資金追索,追索需要的時間較長,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第一財經日報》隨後調查發現,東海世紀投資桓仁農村商業銀行的項目為子虛烏有。東海世紀實際控制人李東採取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渤海信託信任,通過簽訂虛假合同方式騙取渤海信託投資款9000萬元。該案于去年4月11日由經偵支隊立案偵查。同時,李東所控制的河南中擔投資有限公司還因拖欠數億元本息被近千名投資者追債。對於李東詐騙案的進展,渤海信託相關人士稱仍在協助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