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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仲介觸網難掩違規嫌疑

  • 發佈時間:2014-12-19 07:24:21  來源:東方網  作者:裴文斐  責任編輯:張明江

  網際網路的介入對各大行業造成挑戰,信託公司也不例外。

  信託一觸網,就打了相關信託法規的擦邊球。一是信託100推出的“拆分信託收益權團購”模式;二是打出“理財大超市”旗號,挂出各類信託産品吸引投資者,令銀監會今年新發99號文中關於“禁止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計劃”難以落到實處。

  一些網際網路公司認為,2015年信託與網際網路的趨勢就是去仲介化,用網際網路技術代替信託合同必須面簽等監管要求。不過,監管層人士對此頗有異議,認為網際網路創新固然好,但依然對監管文件有所違背。

  信託去仲介化

  多盈金融總裁方瑞典指出,2015年信託與網際網路的趨勢就是去仲介化。

  “網際網路旨在搭建平臺,投資者在網站點擊心儀的信託産品,該産品所屬信託公司的理財經理會線上服務客戶,信託公司不需要自建直銷團隊。”方瑞典説道,“不會效倣銀行、第三方理財公司,拒絕共用客戶資訊。”

  信託網CEO姜民偉認為,網際網路公司可以借鑒證券、保險的經紀人制度解決客戶流失問題,讓網際網路公司充當信託公司的經紀人。

  “我們與信託公司簽訂協議,不改變客戶的最初來源,客戶永遠作為網際網路公司的客戶,廢除過去一年一算、一單一算的做法。”姜民偉告訴記者,“同時,我們也不希望網際網路只往平民化方向發展,網際網路也可以維繫高凈值客戶群體。”

  此外,姜民偉指出,以現有網際網路技術,信託産品的推介、風險揭示、大額資金支付、簽訂合同錄音錄影完全可以線上完成,符合監管要求。“券商已經完成了遠端開戶,信託産品合同已經沒有必要執著于面簽。”

  記者觀察到,目前此類網站正如雨後春筍般竄出,他們與信託公司的合作也比較簡單,每賣出一單産品收取2-3%。的提成;如果某些信託公司願意加深合作,可以在網站上開設品牌旗艦店,當然收費也更高,一般在20萬至50萬不等。

  不過,監管層人士對此頗有異議,有地方銀監局人士表示,網際網路創新固然好,但沒有領會監管文件的精神。

  “銀監會禁止委託非金融機構推介信託計劃,更何況信託合同必須線下面簽、保證錄音錄影是希望投資者對風險有更清晰的認識,也是加強投資者教育的一部分。”該人士指出。

  信託望引入電商模式

  信託公司不願放棄網際網路金融帶來的繁榮,部分信託公司開始佈局移動端,並在網際網路領域進行探索。

  平安信託、中信信託、上海信託等信託公司在蘋果應用商店上線手機應用,上述公司的手機均包括已購産品投資交易情況、新發産品資訊,同時接入現金管理類産品的申購贖回功能。

  “設計自己的移動端應用開發,把信託經理流程審批、客戶管理、公司內信託産品受益權轉讓服務融入其中,增加高凈值客戶黏性。”一信託公司部門負責人指出。

  另外,陸家嘴興業信託等多家公司開始陸續借助官方微信平臺推介公司新發信託産品。

  “按相關法律法規,信託産品有私募性,不能公開宣傳,但微信是以點對點形式,符合監管要求,又能達到推廣效果。”上述信託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部分信託公司希望在網際網路創新上更進一步,有信託公司人事向記者表示,未來信託公司會借鑒電商模式,在符合法律法規情況下,啟用網上交易平臺。

  “目前華寶信託、上海信託、平安信託等擁有現金管理型産品的信託公司啟用網上交易平臺,但是産品還比較單一,支付也比較薄弱,未來可能引入線上預約、産品對比等功能,帶給客戶更便捷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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