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國家不斷出臺各類政策重點解決融資難題,但中小微企業在融資渠道、融資成本以及信貸支援等方面,仍處於劣勢地位。”作為一名民營企業家代表,全國人大代表、合肥榮事達電子電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潘保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18年,國家在推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上陸續出臺政策和文件,然而,絕大多數中小微企業因存在自身財務制度不健全、普遍缺乏擔保抵押、技術水準有待提高、信用觀念不強等問題被各大商業銀行拒之門外。
潘保春表示,由於不符合政策,商業銀行有錢不敢貸、不能貸,形成巨大供需矛盾。實踐證明,由於制度層面的合法性等問題,依靠民間借貸重點支援眾多中小微企業實屬杯水車薪。同時,由於現有商業銀行的根本屬性是市場化的企業屬性,很難將國家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意圖落實到位。
“從國際經驗來看,發達國家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方面服務的,主要還是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我國的金融實踐中,也有組建如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等三大政策性銀行的實踐,結果表明在各自領域都取得了顯著成效。因此,要徹底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還是要設立專門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銀行。”潘保春説。
“當前,隨著國家創新創業氛圍的不斷高漲,每年新增企業近600萬戶,且絕大多數都是中小微企業。如何在金融政策上給予更多融資支援和政策傾斜,就迫切需要有專門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服務機構的誕生。”潘保春説。
具體建議上,潘保春説,一是成立中小微企業專屬政策性銀行。由人民銀行牽頭組織成立中小微企業專屬政策性銀行,或者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制為專為中小微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根據中小微企業貸款需求設定融資規模,貸款額由人民銀行定向支援。
二是制定符合中小微企業融資的專項支援政策。在專門政策性銀行設定以後,圍繞中小微企業融資特點和融資需求,設定專屬於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政策、行業利率和融資流程等。
三是建立監管和容錯機制。在充分肯定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激情的同時,要充分認識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風險,並積極應對。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專門政策性銀行的體制機制、投融資流程等方面的監管體系;另一方面建立對中小微企業政策性銀行的容錯機制,充分考慮國家支援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的試錯成本,在徹底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慢、融資貴的同時,大力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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