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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4日 星期六

合眾保險業務員偷梁換柱 保單一字之差保費多10萬

  • 發佈時間:2015-03-11 09:41:11  來源:大河網  作者:董楠  責任編輯:孫毅

保險單一字之差保險費多了10萬元

  “在銀行辦理保險業務,簽訂正式合同時卻被‘偷梁換柱’,一字之差讓母親多承擔了10萬餘元的保險費用。”昨日,洛陽市澗西區的王女士無奈地説。

  據王女士的母親、71歲的周賢澄介紹,2010年她去南昌路附近某銀行網點存錢,在銀行大廳裏,合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洛陽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合眾保險)的業務人員蔡亞楠告訴她,可以嘗試一種名為“合眾至尊長紅兩全保險(分紅型)”的保險。“通過介紹,覺得既有收益也有人身保障,就同意參保,但並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周賢澄説,業務員只給她提供了一份保險閱讀引導和一份代理保險業務收費憑證。

  回家後,周賢澄並沒有向家人提起這件事。2013年6月份,周賢澄接到蔡亞楠電話:“來紗廠路白馬之窗合眾保險辦公地點簽訂合同。”隨後,周賢澄便到達了約定地點。“到了之後,蔡亞楠就説讓我直接簽合同就行,並沒有多餘的介紹,並提供了一份人身保險單,保險單上貼上了一張發票,大部分內容被遮擋。”

  2014年6月8號左右,周賢澄收到一條銀行卡扣款通知短信,經過詢問才知,她在2013年6月份簽訂保險合同時被蔡亞楠更換了保險種類。“拿出保險單才發現當初的保險已經被換成‘合眾至瑞長紅兩全保險(分紅型)’,這種保險交款方式為年交2.6萬,交費5年。”周賢澄説,這就相當於她多交了10萬元保險費用。

  隨即,周賢澄將此事告訴了家人。“此事反映給合眾保險負責此事的張姓經理後,對方承認是內部工作人員的問題,並同意將已繳納的5.2萬元退還。”王女士説,之後合眾保險公司卻以年底影響業績等原因為由,遲遲不處理。“現在對方就直接説錢太多,上級保險公司不批,他們也沒有辦法。”

  在王女士提供的人身保險單上,記者看到一張保險費用發票貼在該保險單上,保險單上能看到的內容只是周賢澄的個人基本資訊,被遮擋的部分可隱約看到是保險單年度價值表格。“簽訂的保險合同為年交,再過3個月此事不解決,母親的銀行賬戶還會被強行扣除2.6萬元存款作為下一年的保險費用。”女士説。

  【説法】

  目前正在協商退款,具體時間不確定

  昨日,記者跟隨王女士來到合眾保險辦公處,一位劉姓工作人員説:“負責銀行保險業務的張經理休年假了,此事已向河南分公司彙報,他們不批准退保,洛陽支公司也沒有辦法。”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張經理。“當初給周賢澄辦理保險業務的蔡亞楠已不在公司上班,當初雙方怎麼説的也不清楚。”張經理説,周賢澄在2014年提出想要退還保險本金5.2萬元。“我們也同意將本金退還,但需要時間跟河南分公司協商,具體時間並不能確定。”

  “按照規定,周賢澄辦理的保險種類屬於年交2.6萬,且可以通過銀行直接劃走,她要是擔心再被扣錢可將銀行卡裏的錢全部取出,這樣可以不被扣錢。”張經理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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