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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電話購保 滿期後“被續費”

  • 發佈時間:2016-04-11 09:29:33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陳昕宇  責任編輯:劉波

  保險協會:電話購保需了解清楚費用扣除等事項

  市民接受電話渠道推薦的一份為期一年的保險,本以為到期後不會再繼續扣費,但在對帳單時卻發現,每個月100多元的保費居然還在信用卡額度之外繼續支出了。對於這一類因為電話渠道銷售保險而引起的糾紛,佛山市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消費者在面對推銷保險的電話時需了解清楚産品的保險責任、費用扣除等相關事項。對於贈送期限超過1年的免費人身保險産品,消費者應尤為留意可能有詐騙風險。

  案例:電話購保滿期限後卻一直繳費

  上週五,佛山市保險協會向媒體通報了一起案例。市民李女士在一家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不久後,李女士接到該銀行信用卡中心的電話,向其推薦一款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李女士稱,當時推銷人員稱,自己每月交100多元就能享受50萬元的意外保險,期限是一年。想到自己確實有購買保險的需求,且價格和保障範圍都滿意,她就答應了。一年之後,李女士把自己曾經投保這件事給忘了。她以為信用卡額度刷完後,保險就不會再扣款了。直到最近她買大件東西對帳單時才發現,自己信用卡每月的保費仍然被扣著,才不得不去銀行信用卡中心處理此事。

  “一些消費者以為,只要把信用卡額度刷完,保險就不會扣款了。其實不是這樣,因為直接從信用卡扣款,銀行會另外提供了分期額度,與信用卡原有的額度是相互獨立的。”佛山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稱,也就是説,這種保費形式不是市民理解的“超限使用額度”。“因此消費者需要分清這一繳費形式,對於保單繳費要多留意,尤其要避免因為一時疏忽、信用卡卻一直繳費的事情。”相關負責人提醒。

  提醒:電話渠道購險切忌含糊默認

  “電話贈送、購買保險是現在金融機構的一種保險銷售形式,與傳統的銷售渠道比,電話推薦更直接、更便捷,成本更低,且針對的客戶群體也更精準。”佛山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稱,目前電話銷售贈送的一些保險大多是短期意外險。

  保險專家提醒,市民應該首先確認是否為正規保險公司的電話,還要了解清楚産品的保險責任、收益特點、費用扣除、退保損失等與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再作出決定性回答。需要注意的是,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符合條件的電話錄音可以視為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因此一定要明確表示是否有購買意向,而不要讓自己含糊默認。

  “許多保險公司電話銷售業務在保險條款確認客戶清楚後,先簽發正式保單,一般由快遞公司送達後再由客戶簽字確認。”專家提醒,拿到合同後市民還要再認真仔細了解保險條款,如果不滿意或者反悔的,可以在保單簽收之日起的猶豫期內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

  支招:三步分辨電話免費贈保真相

  第一步:在接到免費贈送保險電話時,要看清來電是否為保險公司統一呼出號碼,如不能確定,可登錄該保險機構網站進行查詢;同時一定不要在電話中急於提供個人銀行卡號,謹防不法分子借贈送保險之名進行欺騙性活動而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步:認真了解保險條款,謹慎接受免費贈送。即便是免費贈送的産品,也一定要認真了解保險産品的細則條款,尤其是保險保障期限和如何申請理賠以及理賠所需資料。投保後要牢記保單號碼,便於理賠。

  第三步:拒絕接受不符合規定免費贈送的保險産品。已經于2015年4月1日施行的《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中規定“人身保險公司贈送的人身保險産品僅限于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且保險期間不能超過1年。此外,對每人每次贈送保險的純風險保費不能超過100元。”所以,凡是贈保電話中描述的保險超過這一范疇,消費者就需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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