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企資産負債錯配預警 保監會重點監管萬能險
- 發佈時間:2016-03-21 08:39:0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去年底爆發的險資舉牌潮將問題矛頭直指險企資産負債錯配問題,為了防範行業風險,保監會上周出招整治萬能險銷售。未來,1年期萬能險、分紅險等擁有投資功能的保險産品將在市場上絕跡。
發佈
規範中短存續期産品
保監會上周發佈《關於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産品有關事項的通知》,將“高現價産品”的提法修改為“中短存續期産品”,並對不同存續期限的中短存續期産品的銷售提出不同要求:存續期限不滿1年的中短存續期産品應立即停售;在1年以上且不滿3年的産品銷售規模在3年內按照總體限額的90%、70%、50%逐年縮減,3年後控制在總體限額的50%以內,強化了對資産負債錯配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的管控。
在監管部門看來,雖然目前中短存續期産品風險總體可控,但由於各公司發展策略的不同,經營管理水準的差異,個別公司在發展中短存續期産品時較為激進,仍存在資産負債不匹配以及現金流不足兩大潛在風險。
分析
嚴防資産負債錯配風險
據保監會數據顯示,2015年共有57家保險公司銷售高現價産品,保費規模約為6500億元,佔人身險保費的27%。《通知》出臺後,此類産品的總體比例擬控制在20%以內,規模或從6500億元逐漸回落到5000億-5500億元。
“我們從去年開始就一直關注資産負債匹配的問題。近兩年保險業的快速發展確實出現了一些資産負債的錯配問題,所以行業要加強資産負債管理,更多關注負債端,通過資産端來支援和服務於負債端的發展。”袁序成説,未來還要做出一些調整,尤其是在經濟下行的壓力之下,作為監管部門,更要做好資産負債方面的風險監測,做到早預防,防止行業出現系統性風險。
海通證券表示,低利率環境下,高現價産品的利差損風險和現金流風險加大,保監會進行規範屬預期之中。而且高現價産品存續期較短,在目前央行頻繁降息的背景下面臨巨大風險。尤其是對於中小保險公司,或將面臨巨大現金流壓力,負債成本可能進一步提升。
背景
“短債長投”下的舉牌潮
據了解,中短存續期産品的主要代表就是萬能險。近年來,萬能險以高回報、週期短等特點飛速發展,尤其是在銀保和網際網路渠道,在銀行利率不斷下行、貨幣基金的年化收益率“破2”的背景下,收益率保持在5%-7%之間的萬能險尤其受到更多投資者的關注。自2014年末開始,以生命人壽、華夏人壽、前海人壽為代表的中小型保險公司通過萬能險熱銷實現“彎道超車”,公司規模迅速壯大。
但部分保險公司利用短期萬能險的期限錯配(短債長投),使得大筆資金流入到股市中,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共有10家保險公司累計舉牌36家上市公司股票,投資餘額為3650.53億元,佔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的3.26%,保險資金以絕對的優勢席捲A股上市公司。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現金價值高本身並不是引發風險的直接原因,現金價值高反而有利於減少投訴糾紛,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但中短期保險理財品對於保險公司剛性兌付壓力大,將造成流動性風險。
華寶證券分析師李真也表示:“為了保證收益水準,保險公司一方面投資收益高的非標資産,一方面積極配置股票舉牌上市公司。本身這些高現金價值的萬能險産品配置非標資産就存在期限錯配現象,如果産生流動性風險加之險資在股市中被套牢,這將進一步加劇流動性風險,引發流動性危機。”
影響
中小險企壓力增大
據悉,《通知》的實施或給以萬能險為主要産品的中小壽險帶來巨大衝擊。中小壽險公司在增員乏力、個險難做的情況下,與大型保險公司拼保障型産品十分困難。相比之下,雖然萬能險大部分不能被計入保費收入,但卻能帶來現金流,通過投資賺利差。
有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通知》對保險業影響較大,但對大型保險公司影響較小,因為中短存續期産品在這些公司規模保費中佔比有限,而對近年來一些以中短存續期産品突圍的中小型保險公司影響較大。
不過,為防止部分中短存續期産品佔比較高的公司可能産生的流動性風險,《通知》也同時採取了部分緩衝措施:一是對保險公司在售的存續時間在1年以上且不滿3年的中短存續期産品給予3年的銷售過渡期,並要求3年後此類中短存續期産品的銷售額度不高於總體限額的50%。二是對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産品保費收入高於當年投入資本和凈資産較大者2倍的保險公司給予了5年的過渡期。
記者採訪了解到,自去年末保監會首次預警險資“短債長投”風險後,不少險企已經開始著手補救措施,有保險公司負責人透露,由於《通知》要求規模管控的基準與投入資本和凈資産掛鉤等,公司正在醞釀增資。
事實上,今年以來,已有8家險企合計進行9次增資,包括珠江人壽、天安人壽、信泰人壽、天安財險、中國人壽保險(海外)、渤海財險、前海人壽以及利安人壽。其中珠江人壽就進行了兩次。珠江人壽相關人士表示,連續兩次增資主要是因為,公司業績在2015年實現了快速增長,消耗了相應的資本金,考慮到未來業務擴張的速度,需要提前做好資本金準備。
業內人士認為,《通知》的發佈,有利於人身保險公司不斷調整和優化業務結構,進一步發展風險保障類産品,理性發展中短存續期産品,使保險回歸保障的本質。正如袁序成表示的那樣,擁有投資功能的保險産品最終目的還是服務於保障,而不是將保險産品變成投資理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