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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壽兩頭受擠:保監會"敲打" 銀行"釜底抽薪"

  • 發佈時間:2016-01-05 06:5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2015年,憑藉頻頻舉牌上市公司,前海人壽迅速“躥紅”。半個月前,保監會發聲險企舉牌行為,警示其面臨的多重風險。而銀行方面則有消息稱,部分銀行暫停銷售前海人壽的部分保險産品。

  日前,保監會下發文件,著力規範險企舉牌上市公司股票規則。隨後,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舉牌險企面臨多重風險,而少數控股股東或內部控制人則把保險公司定位為“融資平臺”。

  同時,有消息稱,已有銀行下發內部文件,自2015年12月29日起暫停銷售前海人壽的部分保險産品,被停售産品均為理財型保險産品。而前海人壽自成立以來,理財型保險産品一直是其保費收入的重要來源。雖然前海人壽積極回應稱各渠道銷售一切正常,但仍引起較大關注。

  保監會發聲警示

  陳文輝:舉牌險企面臨多重風險

  2015年以來,以前海人壽等為代表的中小險企,試圖在負債端借助高利率的萬能險等高現金價值産品迅速做大保費規模,同時頻頻出手舉牌上市公司。

  根據同花順的數據,2015年6月11日至12月11日,共有26家公司發佈公告宣佈被險資“舉牌”,這些險企包括安邦保險、前海人壽、陽光人壽、富德生命人壽、國華人壽、上海人壽、君康人壽、百年人壽等。

  在這些險資舉牌上市公司事件中,尤以“萬寶之爭”最為矚目。受此影響,前海人壽也被迅速被熟知。在舉牌方面,年內前海人壽分別舉牌了萬科A明星電力合肥百貨南寧百貨中炬高新南玻A韶能股份等公司,橫跨地産、食品飲料、建材等行業。

  險資過於頻繁的舉牌行為,不斷攪動著資本市場,讓監管心生警惕。

  12月23日,保監會下發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資訊披露準則第3號:舉牌上市公司股票》中,著力規範險企舉牌上市公司股票規則,並要求披露包括資金來源等舉牌資訊。

  《3號準則》共八條,對保險機構披露舉牌資訊進行了重點規範。一是列明披露的情形。保險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應按照要求進行披露。二是明確披露內容。除披露相關股票名稱、代碼、公告日期、交易日期等基本資訊外,還應披露資金來源、投資比例、管理方式等資訊。運用保費資金的,應列明相關賬戶和産品投資餘額、可運用資金餘額、平均持有期及現金流情況。三是規範披露方式。明確披露的時間和要求,增強操作規範性。同時,為增強政策覆蓋面和公平性,《3號準則》要求保險集團公司舉牌上市公司股票適用本準則,保險資金投資境外市場上市公司股票,達到所在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規定舉牌標準的,參照適用本準則。

  隨後,12月29日,陳文輝在資産負債管理風險防範工作會上發聲警示部分舉牌公司。據21世紀經濟報道,陳文輝表示,保險資産負債管理面臨著一些風險和問題,如資本市場波動風險加大,具體表現為股票投資浮盈流動劇烈;一些投資較為激進的保險公司面臨償付能力不足的考驗;部分舉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保險公司面臨集中度和流動性風險。再如部分保險公司存在公司治理缺陷和內控不足風險。少數控股股東或內部控制人把保險公司定位為“融資平臺”,利用信託計劃等各種方式,作為通道為相關企業融資,進行不正當利益輸送;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制度執行難以到位,大股東或董事長淩駕於內控至之上;投資管理能力不足。

  銀行釜底抽薪

  傳産品遭停售 回應:一切正常

  前海人壽舉牌上市公司的賬戶中,曾出現過萬能險賬戶的身影。不僅如此,理財型保險産品亦是前海人壽保費收入的重要來源,萬能險對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前海人壽旗下多款萬能型保險産品被某銀行停售,雖然前海人壽積極回應稱各渠道銷售一切正常,但仍引起較大關注。

  12月底,21世紀經濟報道稱已有銀行下發內部文件,自12月29日起暫停銷售前海人壽的部分保險産品。被停售的産品包括前海尊享一號兩全保險、前海尊享二號年金保險、前海盛世精選(B)年金保險(萬能型)、前海海利精選(A)年金保險(萬能型)、前海海富人生兩全保險(分紅型)共5款保險産品,其他已準入的代理保險産品可繼續銷售。

  很快,這一消息即被前海人壽否認。前海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銀行停售前海部分産品的情況不屬實,公司産品銷售一切正常。而該人士亦表示,各渠道一切正常。

  隨後,多家媒體對這一事件進行關注。北京商報表示,廣州農商行以及深圳農商行表示一直沒有代銷過前海人壽的産品;順德農商行以及東莞農商行仍在代銷前海人壽保險産品。但清遠農商行一網點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目前停售了部分前海人壽的産品,原因是額度已經賣完;而另一家清遠農商行網點的工作人員則稱,他們現在已經暫停了部分前海人壽的産品,但原因並不知道。

  前海人壽自成立以來,銀保渠道就是其最重要的業績支撐渠道。相關數據顯示,在銀行代理、仲介機構、個人直銷以及公司直銷渠道中,銀保渠道在2013年和2014年可稱之為前海人壽的中流砥柱。以2013年為例,前海人壽的銀行代理渠道銷售高達3.71億元,佔全部保費收入3.93億元的94.2%;而在2014年,前海人壽已有33.12億元保費通過銀行代理渠道銷售,佔當年保費收入33 .74億元的98 .2%。

  同時,南方都市報報道稱,前海人壽排名前五的産品,多由銀保渠道進行銷售。據2014年年報顯示,前海人壽的保險業務收入為33.74億元,而保費收入前五的保險産品佔其保險業務收入的98%。此外,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在靠近廣州大道的四家支行均沒有銷售前海的保險産品。

  據了解,上述停售的前海人壽5款産品均為理財型保險産品。前海人壽也正是憑藉這種理財型保險産品短時間內快速做大規模並在二級市場展開激進投資,該類産品主要通過銀行與網際網路渠道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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