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壽支公司拒絕給付保險金 被罰5萬元
- 發佈時間:2015-12-10 15:5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今日,吉林保監局公佈對太平洋人壽長春中心支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5年太平洋人壽長春中心支公司存在對保險合同成立超過二年發生的保險事故以“投保前疾病”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的違法行為。
吉林保監局表示,太平洋人壽長春中心支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2015年修定)(以下同)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決定對其罰款5萬元人民幣。
此外,羅文多時任太平洋人壽長春中心支公司核賠人員,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吉林保監局決定對羅文多警告,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