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私募基金實行註冊制 可投資網際網路金融
- 發佈時間:2015-09-11 11:43:58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9月11日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國十條”,規範保險私募基金設立等行為,支援實體經濟發展,中國保監會今日正式發佈《關於設立保險私募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立足支援國家戰略和實體經濟發展。結合保險資金期限長、規模大、負債穩定等特點,對設立保險私募基金進行了具體規範。
首先,保險資金可設立成長基金、並購基金、新興戰略産業基金、夾層基金、不動産基金、創投基金及相關母基金,可重點投向國家支援的重大基礎設施、戰略性新興産業、養老健康醫療服務、網際網路金融等産業和領域。
其次,基金髮起人應當由資産管理機構的下屬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由發起人、資産管理機構或資産管理機構的其他下屬機構擔任。
再次,明確市場化的運作機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備相應的投資能力,建立股權激勵、收益分成、跟進投資等關鍵機制,充分發揮市場作用;規定資産管理機構及其關聯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髮起人及其關聯方認繳基金比例不低於30%,落實管理責任。
此外,貫徹“放管結合”原則。對保險資金設立私募基金實行註冊制度。建立負面清單並建立託管機制。
保監會資産管理部主任曾于瑾強調,保險私募基金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更加豐富了保險資金配置,降低了部分資産對保險資産造成的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