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平臺挖角返高傭 部分行銷員無保險銷售資質
- 發佈時間:2015-08-13 04:30:44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第三方網際網路平臺挖角返傭高達60%
有的行銷員沒有保險銷售資質上半年保險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發展迅速,但公司服務能力還不足,導致網際網路保險“買的快、退的慢、投訴難”
有的行銷員沒有保險銷售資質
上半年保險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發展迅速,但公司服務能力還不足,導致網際網路保險“買的快、退的慢、投訴難”
在網際網路保險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曝出一些問題。
有財險公司業務人員董女士近日向《證券日報》記者爆料,公司部分保險銷售人員紛紛加入網際網路展業平臺,這些平臺通過開出高佣金大量“吸收”保險代理人,在這些平臺,代理人可同時銷售多家保險公司的産品,部分平臺的代理人甚至無任何保險銷售資質也可銷售保險産品。
網際網路平臺高佣金招人
近期有網際網路保險第三方銷售平臺稱,代理人加入該網際網路平臺後,每售一款産品就可以得到20%—60%的佣金,推薦其他代理人加入也可獲得獎勵,“目前已有20萬保險代理人已經成為會員”。
隨後,記者註冊成為該平臺會員後發現,在該平臺銷售的有意外險、健康險、人壽險、家財險、車險、團意險等險種。記者點開一款信泰人壽的“百萬身駕”保障計劃(10年交)發現,該款産品為年繳保費2200元,推廣費(佣金)為999元,推廣費比例為45%(限時推廣可獲得佔保費59%的“超高”比例推廣費)。
平臺顯示的另一款航空意外險保費20元,保障期限為班機期間,會員每售1款産品,即可得12元的推廣費,推廣費比例達60%。不僅意外險推廣費較高,部分人身險也有較高的推廣費用,如熱銷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險的保費為396.50元,推廣費達178.43元,推廣費比例達45%。
《證券日報》記者以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份諮詢時,相關業務人員表示,該平臺不僅可以銷售代理人自己公司的産品(限于與該平臺合作的相關産品),也可以銷售其他與該平臺合作的險企産品。也就是説,行銷員除了平時在自己所屬的保險公司展業外,也可以同時在該平臺銷售其他保險公司的産品。
通常情況下,只有保險代理和經紀公司的代理人可以銷售多家保險公司産品。而保險公司的行銷員在簽訂代理合同時,往往被註明不得銷售其他保險公司的産品,並應以代理合同中列明的産品為準。保險法第129條也明確規定:“代理人不得同時接受2個以上保險人的委託”。
在銷售資質方面,此前無任何保險銷售經驗及銷售資質的記者,在提交註冊資訊後竟成為會員,會員可以為其他人推薦、銷售該平臺上的各類保險産品,並享受平臺的推廣費用。
2013年1月15日保監會發佈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六條明確規定,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並取得《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顯然,該平臺在會員資質審核方面存在漏洞。
記者調查發現,類似上述平臺運作模式的網際網路保險銷售平臺不止1家。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查閱各類第三方網際網路保險展業平臺發現,雖然上述網際網路保險銷售平臺存在一些問題,但也有平臺對代理人資質進行嚴格審定,並要求代理人只銷售其所屬保險公司的産品。
378萬行銷員的市場
儘管多數網際網路保險平臺主要針對一般保險消費者,但也有不少網際網路保險平臺將目光瞄準龐大的代理人群體。根據保監會最新公佈的數據,截至今年6月份,保險代理人員共有378.30萬人。
一家專門針對保險代理人的展業平臺業務人員告訴記者,該平臺主要針對保險行銷員,並通過收取6000元到8000元的年費為保險代理人提供網路推廣。主要的推廣方式是通過旗下各類網站,增加代理人的百度熱搜頻次。舉例説,當一般消費者在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輸入“買保險”、“意外險”、“重疾險”等關鍵詞時,該展業平臺會將代理人産品界面推送到搜索結果的顯著位置,間接促成代理人産品的銷售。
該業務人員表示,上述平臺不僅可以通過網頁操作,也開發了相應的手機APP,代理人可以將多家保險公司的不同産品進行比較銷售,然後根據性價比,推薦給消費者。
值得注意的是,保險公司代理人在所屬保險公司展業之外,也可以同時在該平臺銷售其他保險公司的産品,展業的範圍大為增加。
統計顯示,市場上已經出現了一大批幫助代理人展業的APP,通過這類展業輔助APP,保險代理人既可以對訂單進行智慧管理,包括線上投保、訂單管理、續保提醒、財務統計等,又可以為代理人對比多家保險公司的産品提供可能,還可以進行線上推廣,如果推薦同伴加入,還可組建線上團隊。
記者發現,中國保監會近日印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對涉及第三發網路銷售平臺的方方面面提出了詳細的監管細則,但對保險公司代理人在網際網路保險銷售平臺銷售其他保險公司産品的行為並未作出具體規定。
比如,暫行辦法規定,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應直接轉移支付給保險機構的保費收入專用賬戶,第三方網路平臺不得代收保險費並進行轉支付;保險機構應防範假冒網站、APP應用等針對網際網路保險的違法犯罪活動,檢查網頁上對外連結的可靠性,開闢專門渠道接受公眾舉報,發現問題後應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及時向保監會報告等。但並沒有具體的條款杜絕代理人的“雙重身份”。
打通線上線下壁壘
無論是網際網路保險平臺的高佣金招人,還是保險代理人進行網路化行銷,都是試圖打通網際網路線上線下壁壘,形成線上線下無縫銜接的一種方式。
保監會在近日披露的《上半年保險投訴通報》中也提到,上半年保險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發展迅速,但公司服務能力還不足,片面注重銷售前端網路化,而後臺運營管理仍固守傳統思維,導致網際網路保險“買的快、退的慢、投訴難”,與消費者預期存在較大差距。
其實,伴隨著網際網路保險的快速發展,不少網際網路保險平臺、保險APP應用已經意識到了線下服務不足這一問題,並開始著手解決,如上述網際網路保險平臺大量招募“現成”的保險銷售、服務人力充實線下隊伍便是一種解決之道。
另外,在百度輸入“網際網路保險”、“保險APP”等關鍵詞,即可出現近600多條招聘資訊,其中不乏針對網際網路保險後續服務的崗位。如泰康人壽電子商務部昨天發佈的網路銷售崗招聘資訊就明確提到,該崗位負責接聽客戶來電諮詢,並進行回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