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保險成風口 四年保費規模增長26倍
- 發佈時間:2015-08-03 08:51:31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從2011年到2014年,我國網際網路渠道保費規模增長26倍
日前,備受業界關注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正式下發,首度對網際網路保險進行了定義,並圍繞放開經營區域限制、産品管理、資訊披露、落地服務、資訊安全等一系列重要問題,明確了監管政策。
分析認為,《暫行辦法》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支援網際網路保險業務、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基本態度,這將有助於整個網際網路保險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近年來,網際網路保險市場呈現出爆炸式發展。從2011年到2014年,網際網路渠道保費規模提升了26倍,佔總保費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長至2014年的4.2%,成為拉動保費增長的重要引擎之一。同時,網際網路保險市場也不斷擴容,由2011年的28家增加到了2014年的85家。
短期行業格局難變
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及“網際網路+”這一概念,在此背景下,保險作為金融行業的重要子板塊,其觸網進程顯得更加引人注目。
繼一行三會推出《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後,近期保監會首度印發《暫行辦法》,這也是7月18日十部門發佈《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後第一個行業分類監管細則。
本次《暫行辦法》將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明確定義為,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的自營平臺和第三方平臺。前者包括了保險公司的電子商務子公司、保險仲介公司和純粹的網際網路保險公司,例如首家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眾安線上等。並明確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由保險機構管理負責,第三方網路平臺可以為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提供網路技術支援服務。
《暫行辦法》還規定了四類險種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可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地域開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産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網際網路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産保險業務;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險種。
四類産品主要覆蓋了簡易的、保障性較強的産品,比較適於網際網路銷售。而根據第三類産品的定義,車險業務暫時不在其中。不過,市場人士仍認為,這為地方展業牌照不全的小保險公司及仲介公司帶來了低成本擴張、通過網際網路渠道實現逆襲的機會。
此外,《暫行辦法》也對第三方網路平臺開展保險業務有一系列的規定。第三方平臺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不能直接介入保險産品的具體銷售及後續流程,且要建立專用賬戶不得代收。因第三方網路平臺原因導致保險消費者或者保險機構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第三方網路平臺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此,分析認為,《暫行辦法》對第三方平臺加強了監管,明確了第三方網路平臺的業務範圍和邊界,力圖控制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及産品的風險。
就此次暫行辦法整體來看,國泰君安認為,內容更多的是從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規範和管理角度作了相關明確規定,遵從的是牌照監管模式,且業務範圍嚴格監管。
同時,其也指出,《暫行辦法》短期並不會對行業格局帶來重大變化。國泰君安表示,對於營業網點有限的小保險公司而言,在網際網路上的行銷險種有限,並且均不是能顯著貢獻保費收入的險種,行業格局短期難有重大改變。
而且,事實上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仍然是有牌照限制的。目前國內獲得專業網際網路保險牌照的也僅有眾安線上、易安財險、安心財險、泰康線上四家。但由於經營範圍受限,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短期難以對行業造成顯著衝擊。
國內網際網路保險蓄勢待發
不過,雖然目前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對牌照的把控仍較為嚴格,但這並不影響網際網路保險公司與第三方平臺合作。
業內人士指出,近期出臺的監管辦法更多的是明確保險産品設計的權利必須來自擁有牌照的保險公司,並且對網際網路險的收入分配進行了更清晰的劃定。總體而言,隨著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不斷規範,行業的盈利模式將更加透明合理,利好行業未來發展。
近年來,網際網路保險的發展可謂日新月異。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佈數據顯示,從2011到2014年網際網路保險規模保費從31.99億元以年均接近200%的增幅增長到了870億元,累計增長26倍;佔總保費收入的比例也由2013年的1.7%增長至了2014年的4.2%。
而且,網際網路保險經營主體也不斷擴容。截至2014年,全行業經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達到85家,其中中資公司58家,外資公司27家。2014年全年新增了26家。
而就險種來看,更適宜網際網路銷售途徑的財險産品未來將迎來爆髮式增長。近年來,網際網路保險行業規模保費收入前五位公司中,前三家均是財險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國保險行業平均産險綜合成本率已經超過100%。其中中國太保2014年出現承保虧損。隨著市場競爭激烈,産險費率改革呼之欲出。而網際網路保險將在渠道上一定程度降低保險成本,有利於促進財産險的成本下降和改革。
數據顯示,2011年到2014年,産險公司規模保費從21.68億元增長到236.69億元,增幅達到驚人的991.74%。可見,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保險特別是産險的保費規模增長非常迅猛,而這一趨勢在未來很有可能持續。
反觀壽險産品,由於其內容的複雜性,加上保險本身的被動性,“網際網路化”可能需要更多時間。而簡單的財險産品,尤其是車險類産品,充分借鑒了網際網路的低成本性和高效性,未來有著巨大的增長空間。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保費增長依然依賴代理人的壽險産品,不能通過網際網路對其行銷産生作用。相反,縱觀目前國內四家上市險企,均已通過搭建網上保險平臺或為代理人配備個人數字終端,大大縮減了客戶的投保時間,增進了保單銷售量。
廣發證券分析師曹恒乾認為,保險觸網是“網際網路+”下的主流趨勢,傳統保險公司已經認識到網際網路戰略的重要性,積極擁抱網際網路渠道已經是保險公司未來重要的戰略,也是必經之路。而監管層面也在不斷規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對行業發展有積極正面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