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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險稅優新規有望為帶病投保開綠燈

  • 發佈時間:2015-06-11 10:32:39  來源:人民網  作者:馬元月 陳婷婷  責任編輯:郭偉瑩

  繼上月三部委圈定健康險試點範圍後, 保監會最近草擬了一份稅優健康險業務暫行辦法,正在行業內徵求意見。依據徵求意見稿,監管層有意為帶病購買稅優健康險開綠燈,個人帶病也允許買這一類産品,不過要適當降低保額。

  保監會日前下發的《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 《暫行辦法》),對經營稅優健康險的公司限定為專業健康險公司和其他人身險公司, 償付能力不得低於150%,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具備功能完整、相對獨立的健康險資訊系統,並與商業健康險資訊平臺適時對接。

  與普通健康險相比,稅優健康險新規在承保方面將可能發生較大的變化,如保險公司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並保證續保,對於首次帶病投保的,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降低賠付額度等方式控制風險,這事實上屬於變相加費承保。對此,有保險專家認為,允許帶病投保,也就是默認了道德風險的發生,這與保險原理相悖。據悉,目前保險行業的慣例是需要如實告知,不得帶病投保,有病史需要體檢甚至加收保費。依據徵求意見稿,未來設計的稅優健康險將遵循“保障為主、合理定價、微利經營”的原則,不過設計則採取萬能險方式。

  此外,意見稿還對賠付金額做出了限定,即不得低於25萬元,終身累計賠償限額為100萬元。如果被保險人自投保以來連續5個保單週年沒發生大額理賠,可將其終身累計賠償限額提高到150萬元,不過,徵求意見稿並沒有對“大額”做出明確説明。據了解,上月保監會聯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通知,明確各省市選擇一個人口規模較大且具有較高綜合管理能力的試點城市,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四個直轄市將全市試點稅優健康險業務,不過目前並沒有敲定試點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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