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險掀籌建熱潮 魚龍混雜引保監會提示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5-19 07:4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在眾籌、P2P等網際網路金融模式興起之後,近期,一種“網際網路+保險”模式——相互保險(又稱互助保險)正不斷涌現。《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包括在業界已經獲得廣泛關注的“e互助”、“必互保險”等平臺在內,多家帶有“互助”、“相互”字樣的相互保險組織正在排隊等候相關保險牌照獲批。
不過,針對一些保險組織假借互助保險之名承諾高額投資回報之事。保監會近日發佈風險提示,稱其涉嫌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擾亂正常金融秩序。對此,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保險專業律師李濱表示,目前相關法律還不規範,公眾對互助保險的組織形式和運作模式也較為陌生,容易給一些組織留下鑽空子的機會。
業內:更能彰顯互助本質
在業內人士看來,相比傳統保險,相互保險可以更好地彰顯保險“互助共濟”的本質,弘揚“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和“扶危濟困”的保險互助文化。
資料顯示,相互保險歷史悠久,目前在國際保險市場佔據重要地位,尤其在高風險領域,如農業、漁業和中低收入人群風險保障方面得到廣泛應用。據國際相互合作保險組織聯盟統計,2013年全球相互保險保費收入達1.23萬億美元,佔全球保險市場的26.7%,覆蓋人群8.25億人,相互保險組織總資産超過7.8萬億美元。
為促進相互保險規範發展,今年2月,中國保監會印發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根據國際經驗,相互保險組織的融資難度相對較大。為培育相互保險這一新型市場主體,《試行辦法》設置了相對寬鬆的準入條件。其中,一般相互保險組織需要滿足“有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的初始運營資金”及“有不低於500個初始會員”等主要設立條件,區域性、專業性相互保險組織需要滿足“有不低於1000萬元初始運營資金”和“有不低於100個初始會員”等主要設立條件。
多機構籌建相互保險組織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在國家工商總局披露的預核準名稱裏面,已出現至少四家疑似相互保險的公司,分別是匯友建工相互保險有限公司、國民互助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民互助)、中海達財産相互保險有限公司和眾康互助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批機構及組織披露了籌建意向。4月初,某大學天津校友會宣佈籌備“天津公能相互健康保險公司”,以更好地為校友提供養老健康服務。4月20日,必互科技宣佈發起中國第一家“網際網路+相互保險組織”,通過壁虎互助平臺全網徵集創始會員,其中前1000名將作為公司發起會員,記入公司史冊。據介紹,召集令發出後僅數小時,就徵集到了1000名會員。
此外,4月29日,國內保險仲介領頭羊——泛華保險旗下的e互助平臺上,發起關於成立“泛華網路互助保險公司”的倡議,廣泛徵集創始會員。
資料顯示,泛華保險成立於1998年,于2007年10月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2014年7月,泛華保險發起國內首個非營利性的網路互助平臺——e互助,通過會員互助的形式為成員提供低成本全面有效的避險方案。從2014年7月正式上線至今年5月17日,該平臺累計註冊人數超過31萬人、累計充值約為462萬元、累計互助3人、累計互助金額為120萬元。
保監會提示非法集資風險
在眾多擬籌建中的相互保險公司裏,一家名為國民互助的公司引起了不小爭議。
資料顯示,國民互助在其方案中稱,加盟投資人將享有經營收益、分紅收益、投資人溢價收益和上市收益等。對此,有保險業內人士認為,以收益吸引投資人,與互助保險宗旨相悖,會員的權益應當體現在享受保險産品和服務上,而非任何股權投資回報。
值得一提的是,4月30日,中國保監會發佈《關於有關人員涉嫌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提示》稱,近期發現有關人員編造虛假相互保險公司籌建項目,試圖通過承諾高額回報方式吸引社會公眾出資加盟,涉嫌嚴重誤導社會公眾,擾亂正常金融秩序,可能給相關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保監會表示,相互保險組織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幫助、共攤風險為目的,為自己辦理保險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組織,主要是為社會公眾提供風險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額投資回報。相互保險組織與股份制保險公司在資本構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權溢價和上市收益,目前也無需向社會公眾公開募集籌建資金。請社會公眾自覺抵制高額回報誘惑,不參與此類出資加盟活動,謹防上當受騙。
保監會同時指出,“自今年初《試行辦法》發佈以來,我會積極穩妥推進相關工作,但尚未批准籌建新的相互保險組織,也不存在所謂“特批”第一家相互保險公司的情況。”
對此,李濱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指出:“從監管的角度而言,監管層對相互保險組織的設立條件有相關要求,但具體的法律規定還不完善,社會資本對互助保險的組織形式、運作模式也較為陌生。保監會的風險提示暴露了互助保險在興起中存在的問題:一些機構打著互助保險的旗號,給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提供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