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虧空或超三千億 專家:國有資本劃轉社保基金
- 發佈時間:2015-05-12 07:36:1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郭偉瑩
專家稱,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進入實操
近日公佈的2015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顯示,剔除財政補貼後,2015年養老保險“虧空”將超過三千億元。《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為填補養老金缺口、緩解財政補貼壓力,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工作已經進入實施階段。
專家建議,可以選擇一些收益一貫比較穩定的中央企業,拿出其中一部分産權劃到社保基金名下,社保基金根據所持的這部分産權,通過年度分紅持續獲得收益。
2015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顯示,剔除財政補貼因素後基金收不抵支,且相比此前幾年的預算執行情況,“虧空”越來越大。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剔除財政補貼後,當期保險費收入與支出相減,“虧空”3024.87億元,比2014年的收支差1563億元顯著擴大。2013年剔除財政補貼後,“虧空”僅為959億元。而在2012年,這一指標還為正值:2012年保險費收入15027億元,本年支出13948億元,收支相減餘額為1079億元。
“養老金缺口迫使財政部想辦法。”一位財政部人士曾表示,財政收入增速出現嚴重下滑,而財政支出特別是社保方面支出卻在逐年增加,壓力越來越大,所以國資劃撥社保基金是個趨勢性的問題。
事實上,在全國社保基金成立初期,資金主要來源包括中央財政撥款、國有股減轉持、彩票公益金及投資收益等。但隨著國企改制接近尾聲,國有股減轉持這一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籌資渠道。
對於國資劃歸社保是否應推進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明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根據人社部公佈的資訊,目前這一工作正由財政部牽頭,國資委、人社部、社保基金理事會、證監會等部門共同推進參加,且相關部門已成立了專題工作組,建立了工作機制。
“現在中央已經明確決定國有資産劃撥社保,而且也成立了部際工作小組,已經進入實施過程中。”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
不過,具體操作機制如何確定目前仍是各方博弈的焦點。
“現在還沒有形成具體的方案,不過已經到了必須開展具體行動的階段了。”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楊良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社保欠賬多窟窿大,影響財政收支平衡,所以拿國資作價是一個必然的選擇,沒有別的途徑。他認為,具體操作上,是劃歸資産還是利潤,未來會完全根據政策需要。他建議對於結構性轉型中産能過剩、面臨淘汰的企業資産可以處置、變賣劃歸社保,“另外可以把一些大央企、壟斷企業的利潤劃一部分過來,國有股上市的時候劃一部分股份給社保基金也是可以操作的。”他説。
值得一提的是,山東在國資劃撥社保基金嘗試上已領先邁出一步,將30%省屬企業國有資本劃轉到省社保基金理事會。
不過,劃轉國有資本的機制可能遭受質疑。有觀點認為,國有股轉持會造成股市價格變動、影響股民利益。國資委一位人士表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的環境下,中央把穩增長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上,而劃撥國資補充社保很可能會導致資本市場的劇烈波動,不利於經濟的復蘇,所以改革方案寧緩勿急。
首都經貿大學産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及也表示,劃轉國有股從表面看是讓社保基金賬戶的資産增加、規模擴大,解決可能面對社保基金缺口問題。但一旦企業出現資不抵債、實施破産等問題,極有可能連累到社保基金,因為社保基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責任。
對此,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崔長林認為,提高國有企業紅利劃轉社保基金的比例,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比劃轉國有股權強,風險也更小。而且,這樣做可以避免目前國企紅利被返投國企、其他群體享受不到的問題,使國企紅利能夠真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蘇海南也表示,當前可以考慮選擇一些收益一貫比較穩定、效益較好的中央企業,拿出其中的一部分産權,劃到社保基金名下,社保基金根據所持的這部分産權,通過年度分紅獲得持續不斷的收益。“只要産權歸社保基金所有,收益就是長期穩定的。至於其他的國有股轉持、利潤劃轉等都可以作為社保資金的另一部分來源,”蘇海南説,“我認為通過國有企業的産權劃撥,社保基金可以持續、穩定獲得分紅,因為這是憑藉獲得部分産權帶來的收益,這個最保險。”
至於國有産權劃撥的比例,蘇海南認為,可以先行測算,一方面要讓社保基金額外增加一筆可持續的收入補充,另一方面也要確保大型央企不因劃撥産權影響自身繼續做大做強,要本著兩方面都兼顧的原則來制定國有産權劃撥方案。“起步階段,應該是國企本著履行社會責任的義務拿出一小部分産權。這些落實後要倒過來,根據社保基金空賬缺口的情況來逐漸增加劃撥産權的比例。”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