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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眾人壽存款消失 勞務派遣工隱患多多

  • 發佈時間:2015-05-12 06:5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歆  責任編輯:郭偉瑩

(圖片來源:資料圖)

  合眾人壽稱,涉案人張承康為天津銀行行銷人員;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否認張承康為該行員工;而《證券日報》記者暗訪發現,該行除了正式員工外,還存在勞務派遣制用工

  真相只有一個,但故事的版本可能流傳出很多個。

  日前,合眾人壽2014年年報曝出“存款消失”,且多個金融機構被捲入其中,而涉案自然人張承康的身份更是傳出“天津銀行濟南分行銀行行銷員”和“非該銀行員工”兩個版本。目前,相關方已經在濟南、南京、北京等地啟動司法程式,案件真相有待調查和判決結果的出爐。

  但是,《證券日報》記者此前在調查銀行招聘亂象的過程中注意到,很多銀行的一線行銷人員並非正式員工,而是勞務派遣制用工,這也埋下了風險的隱患。記者日前在暗訪中發現,天津銀行濟南分行目前同樣存在勞務派遣制用工的客戶經理。

  存款消失

  再現“羅生門”

  近日,合眾人壽在2014年年報中披露,旗下合眾資管公司由於投資于天津銀行3億元的存款被人非法轉走惹上“三角官司”,同時還面臨900萬元賠償損失問題。

  合眾人壽表示,去年5月27日合眾資管接受廣發銀行北京分行的投資指令,以利率3%將委託資産3億元投資于江蘇銀行南京下關支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同日,合眾資管接受江蘇銀行的投資指令以利率3.3%將委託資産3億元投資于天津銀行濟南分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去年11月份,合眾資管卻被濟南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以下簡稱“濟南經偵”)告知,該筆存款在當天被自然人張承康等人非法轉走。濟南經偵此後立案偵查,案名為“張承康等人偽造、變造金融票證”。

  2014年12月份,江蘇銀行在獲悉其委託合眾資管公司存入天津銀行濟南分行的3億元資金被違法轉出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資管公司提起仲裁,要求資管公司返還委託管理資産3億元並支付上述3億元委託資産的投資收益558250元,並向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財産保全,查封、凍結了合眾資管公司受廣發銀行北京分行所托存在江蘇銀行南京下關支行進行託管的3億元資金,查封期限自2014年12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止。

  2015年1月14日,廣發銀行北京分行作為原告,以上述委託合同糾紛為由,將合眾資管公司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合眾資管公司返還委託資金3億元並賠償損失900萬元。

  合眾人壽在年報中表示,“2015年1月30日,合眾資管公司已將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及其行銷人員張承康向濟南市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請求濟南市公安局及時查清資金去向,查扣涉案款物,挽回資管公司經濟損失並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責任”。截至2015年4月10日,濟南經偵尚未正式出具偵查結案報告,前述仲裁案與訴訟案也尚未開始審理。

  而合眾人壽的表述被媒體曝光後,天津銀行濟南分行也迅速作出反應,發出公告稱,“江蘇銀行、郵儲銀行、合眾資管三方共同訂立的《委託資産管理及託管合同》不涉及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在此合同的訂立和執行中,沒有與訂立合同的任何一方有過接觸和洽談,更沒有任何的利益和責任。天津銀行濟南分行沒有辦理過合眾資管3億元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業務。報道中提到的“張承康”不是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員工”。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查詢到的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2014寧仲保字第35號)顯示,江蘇銀行對該案還另有描述。去年年底,江蘇銀行向法院申請凍結合眾資管存入其支行的3億元存款時曾表示,其向合眾資管發出投資指令,讓合眾資管將委託資金3億元投資于天津銀行濟南分行定期存款。但委託資金3億元匯入合眾資管事先在天津銀行濟南分行開設的活期臨時賬戶後,合眾資管並沒有將其轉為定期存款,而是在當日被轉出活期臨時賬戶另作他用,至今仍未歸還。

  至此,這場涉及了多個金融機構的“三角訴訟”陷入“羅生門”,鋻於相關方已經在濟南、南京、北京等地啟動司法程式,案件真相有待調查和判決結果的出爐。

  各金融機構均稱

  不會産生重大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相關各方均對案件的進展表示樂觀。

  合眾人壽表示,“代理機構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認為,上述訴訟和仲裁中3億元存款本金産生損失的可能性極小,最終的處理結果以裁判機構出具的生傚法律文書為準”。

  江蘇銀行則表示,“(2014年)公司在正常業務經營中存在若干法律及仲裁事項,經向專業法律顧問諮詢後,公司高級管理層認為目前該等法律訴訟及仲裁事項不會對公司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廣發銀行在2014年年報中表示,報告期內,該行未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截至2014年年末,“本行尚有作為被起訴方未決訴訟標的金額約為人民幣7.48億元”。不過,由於合眾人壽的年報顯示,廣發銀行北京分行是在今年1月份作為原告提起訴訟,2015年4月底披露的2014年年報應該並未將上述事項納入統計口徑。

  潛在用工風險

  仍需警惕

  事實上,此前多家銀行也曾被曝出“存款丟失”,其中雖然不乏犯罪分子偽造銀行印鑒的犯罪行為,但也有銀行內部人士參與的先例。

  “銀行一線行銷崗位確實存在大量的非正式員工,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勞務派遣工,這些人員由於並不直接隸屬於銀行,一旦出現飛單、或存款失蹤將很難判定責任”,資深法律界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本報記者注意到,天津銀行濟南分行正在招聘客戶經理,遂電話進行了暗訪,當記者問及招聘崗位性質時,獲得的回答是“我們擬招聘的客戶經理有兩種用工形式,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員工都有,主要看個人的業績和情況而定,具體業績指標要看行銷部門的要求”。

  “對於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而言,向客戶明確員工性質還是十分必要的,否則可能構成表見代理,銀行還是要承擔風險”,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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