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露:存款保險可切斷風險積累鏈條
- 發佈時間:2015-04-02 07: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存款保險發揮作用的關鍵不在於投入多少救助基金,而是切斷風險積累的鏈條,改變風險處置方式。”中國人民大學校長、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陳雨露昨日指出,及時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非常必要。存款保險通過充分保護存款人利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可以促進金融體系穩定,堪稱現代金融安全網的重要制度屏障。出臺《存款保險條例》是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邁出的重要一步,將為這項制度的平穩、有效運作提供支援和保障。
陳雨露稱,《條例》以加強存款人保護為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在償付方式上,《條例》授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靈活使用市場化手段促成好銀行收購倒閉銀行,通過將存款人的存款轉移至好銀行,有效保護其利益。
“《條例》在吸收借鑒國際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立足現有監管體制,引入風險差別費率、對有問題金融機構採取早期糾正措施的機制,通過市場化手段,促使金融機構為高風險經營付出代價,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現有監管機制和安排,確保銀行體系長期穩健發展。”陳雨露表示,特別是在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中,存款類金融機構可能面臨多變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充分發揮存款保險在識別風險和糾正風險中的作用,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增加一道制度屏障,有利於增強金融體系抵禦風險的總體能力。從各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和利率市場化的時點來看,大部分國家選擇在利率市場化之前或加速過程中建立存款保險,以促進金融體系穩定。
根據《條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通過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和擔任問題銀行接管組織,促成健康的銀行收購問題或倒閉銀行的資産、負債,在最大限度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同時,確保金融服務持續性、實現風險處置成本的市場化分擔、強調有關各方在銀行倒閉中的責任,以及減少金融機構倒閉可能引發的外部衝擊。
陳雨露指出,存款保險基金主要由投保機構繳納保費組成,用於處置金融風險,可以更好地體現市場化原則,對制度運作涉及各方形成各種合理的激勵機制。存款保險制度是維護金融穩定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在設計時應守住為存款人提供充分保護和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的底線,這也是其發揮作用和確保我國金融業長治久安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