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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大收益吸引客戶 一場保險“産説會”賣百萬

  • 發佈時間:2014-12-12 08:58:00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年關臨近,監管層對壽險公司的檢查結果顯示,銷售誤導行為依舊較為普遍,某壽險公司召開的75場産品説明會中,有29場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混淆保險與理財的性質,誇大收益,宣稱限售等手法最常見。

  故意混淆保險與理財性質

  保險産品説明會是讓人認清産品還是讓人認不清産品?

  某壽險公司聘請講師孫先生進行的産品説明會存在多項欺騙行為:一是虛構保險産品限售;二是承諾産品收益,如“針對某某保險的客戶,有金賬號的朋友收益可以提高到6%以上,6%是基本的收益,再往上,上不封頂”。經查,該款産品紅利分配並不確定。該場産品説明會後共有13名客戶投保,保費合計139.08萬元。

  統計數據顯示,某壽險公司分公司為衝擊開門紅業績,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間召開了75場産品説明會,其中29場存在誤導行為,包括將保險産品解讀為理財産品,將保險産品利益與銀行利率做誇大,進行“全國讓利”、“終止銷售”等不實陳述,以及承諾保單條款外利益。為推動銷售,有的保險公司還將縮短繳費期限、保證固定收益等承諾以文字的形式落在紙面上。

  慫恿投保人隱瞞身患疾病

  購買保障型保險産品的人,最擔心的莫過於出險之後卻遭到拒賠。例如,在投保時,如果投保人沒有盡到如實告知情況的義務,萬一齣險要進行理賠可能就會遇到麻煩。但是,有的保險銷售員為了能促成保單銷售,會慫恿投保人否認身患疾病或者隱瞞正在進行的檢查。

  例如,在監管層進行的現場檢查中,某壽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行銷員張某在與投保人唐女士關於保險理賠的交談中,提到曾告知投保人的丈夫在出院小結上不要寫“以前的事情”。同時,行銷員還列舉了自己的親戚及以前客戶通過修改病歷獲得理賠的例子加以證實。

  另一壽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行銷員王女士向投保人銷售産品時,在填寫投保單上“是否患過何種疾病和是否做過檢查”等二十多個告知選項時,投保人表示其“最近做過胃鏡和腸鏡”,可王女士卻表示,“沒關係的,全部寫否就好”。

  “這種行為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瞞過了保險公司,給保險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賠償損失;另一種情況是保險公司在核賠過程中發現了問題,拒保從而引發保險糾紛。”一名老保險人建議,投保人必須有清醒的認識,不能輕信行銷員的承諾。據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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